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8-15 来源:小升初作文指导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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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一

  各市教育局: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抗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切实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 2016] 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7]3号)精神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共同构建文明校园、平安校园。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各市、县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校园欺凌预防和应对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各中小学校要从近期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要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设立学生求助热线和联系人,及时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行为,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严禁学生将管制器械带入学校。对实施欺凌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要本着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配合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依法予以严惩。

  (二)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创建文明校园”教育活动。要认真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文明办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晋教政[2017]号)精神,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重要的指标体系,对发生校园欺凌行为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全省中小学要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向学生宣传整治校园欺凌行为典型案例和有关法制知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树立法制纪律观念,教会学生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培养学生平等、仁义、友善、理智、诚信、忍让等健全人格和健康心态,学会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平等友好与人交往。学校要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学生中团结友爱、相互关爱、和谐共进的优秀事例,做好正面引导,建设优良的教风、校风和学风。要以“文明友善”为主题,组织学生参与排练文明礼仪情景体验剧,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文明礼仪情景体验剧比赛,以学生自编、自导、自演的形式,让学生在体验中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

  (三)开展传承“好家教、好家风、好家训、好家规”活动。中小学要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发挥家庭教育对遏制校园欺凌的积极作用,构建起由学校主导、家庭和社会广泛参与的防止校园欺凌的大格局。要通过倡议书、“致家长一封信”、“家校联系卡”、教师家访等,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亲子观和育子观;通过定期开展家长培训,让家长掌握正确的家教方法,以家长良好的言传身教,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对有欺凌、暴力倾向的学生,学校要与家长建立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共同进行干预,增强家庭教育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遏制力。

  (四)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征文活动。从5月20日至7月20日,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征文活动。征文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主题,字数不超过1500字,征文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稿件务必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学校、班级、详细联系电话,有指导教师的请注明。各市教育局要落实相关人员,负责征文比赛的组织发动及优秀征文的初评工作,在此基础上精选20篇优秀征文,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德育报》(联系人:袁XX,电话:XXX),同时发电子文稿至邮箱XX@qq.com,《德育报》将择优刊发。

  三、活动要求

  1.高发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是预防和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学校要利用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校园广播、晨会、班会、宣传标语、宣传栏、校园网站等教育阵地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结合活动内容,设计相应的宣传方案,做到日常宣传不断线,重点宣传有声势,为主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明确责任,确保实效。各学校要处理好主题教育活动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关系,不折不扣地把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的顺利推进,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对主题教育活动认识不足、开展不力、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学校,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二

  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和 “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长教办字[2017]59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暴力和 “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活动,并提出以下要求:

  1、6月30日前把主题教育活动的方案上报县教育科技局思政安全股。

  2、6月30前将征文的纸质版上报县教育科技局思政安全股,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XXX@163.com)(每个单位报送一篇征文)。

  3、对主题教育活动认识不足、开展不力、发生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学校,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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