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督查存在的问题】放管服改革督查存在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9-06-15 来源:财政政策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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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将对自查自纠和核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创新工作机制,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改革成效,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力的将进行严肃问责。这是CN人才网小编提供的放管服改革督查存在的问题,欢迎阅读。

  放管服改革督查存在的问题一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派出10个督查组,就有关地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本次实地督查是“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第二阶段,在前期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地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兼顾地区分布,选取北京、辽宁、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云南、陕西等10个省(市)开展实地督查,详细了解当地“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改革成效,发现典型经验,深入查找问题,听取进一步推动“放管服”改革的意见建议。

  实地督查由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协调,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有关司局和国办督查室负责同志带队,围绕落实简政放权措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府服务等5个方面重点内容,全面督查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取消和下放的618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28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434项国务院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32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在地方的落实情况。

  据了解,督查组将采取专题座谈、实地检查、随机走访、暗访等方式,认真听取行政审批大厅一线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的意见建议;现场查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商业务登记系统、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情况;逐条核实相关部门提供、群众反映、网络征集、媒体曝光的具体问题线索。对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敢于动真碰硬的典型将进行表扬,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对敷衍塞责、延误改革、整改不力的进行严肃问责。

  根据对地方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将适时对国务院相关部门开展实地督查。

  放管服改革督查存在的问题二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将于4月下旬派出专项督查组,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是政府自身的一场深刻革命,要“继续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披荆斩棘向前推进。”言必行、行必果,是本届政府一个鲜明的特征。此次针对“放管服”改革开展专项督查,正是推动改革持续深入的有力举措。

  常言道:“革别人的命易,革自己的命难。”无论是国务院各部门还是地方各级政府,面对这场关系自身的改革,“下不去手”的纠结难以避免。这也是迄今为止,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通过权力设租寻租、“红顶”中介违规收费、要求提供“奇葩证明”,或者放权的同时责任也下卸、不注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等问题屡禁不绝的原因。因此,开展专项督查,力度还应该更大一些。

  一方面,在认真检查受检单位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情况的同时,增加督查的机动性,加大对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随机走访的力度,实地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另一方面,对于通过网络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逐一认真梳理,分类落实整改,将专项督查的实效转化为继续深化改革的成果。

  当然,“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可能通过一次两次专项督查就能彻底解决。因此,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督查机制,才能对深入推动改革提供强力保障。在严督实查中让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改革“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达到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的目的。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放管服”改革既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建设廉洁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更为重要的是要树牢主动改革的担当精神,在勇于“刮骨疗毒”中推动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放管服改革督查存在的问题三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黄政办传〔2017〕45号)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要求,全面梳理自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现将我区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衔接。2013年以来,我区对应取消65项行政审批事项,转移9项行政审批事项为内部审批事项,清理规范16项区级中介服务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无法律法规外自行设立、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未自行设定任何评价及准入类职业资格。

  二是有效承接。2013年以来,我区共承接行政审批事项46项,并采取调配人员编制、强化培训帮扶、完善委托手续等措施,确保接得住、接的稳。

  三是简化流程。通过流程再造,提升部分投资审批事项审查时限,其中备案类、节能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审查类办理时限均比法定办理时限缩减2-7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平均提速为57.5%。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一是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对于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事项,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今年以来发放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及信息公示告知书4000余份, 抄告后置审批事项登记信息866条。

  二是全面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三是放宽市场准入。取消一般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不将注册资本实缴或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行政审批和行业准入条件,降低企业登记成本。通过放宽企业出资要求、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和落实企业“一照多址”和“多照一址”登记备案,扫清行业准入障碍。

  四是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按照省工商局部署,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实行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拓宽办照渠道,提高登记效率。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并完善权责清单制度。2015年,区级保留并公开794项行政权力,镇级保留并公开89项行政权力,街道保留并公开37项行政权力。2016年,区级调整权力事项405项,镇级调整权力事项9项,街道调整权力事项7项。调整后,区级保留权力事项1022项,镇级保留权力事项88项,街道保留权力37项。

  二是编制权力运行监管细则。2016年5月至11月,我区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区43家单位共制定细则1613项,其中行政处罚裁量基准683项,行政强制裁量基准61项,保留事项监管细则866项,取消事项服务细则3项。

  三是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2014年建立区级涉企收费清单,并逐年进行动态调整。今年,涉企收费项目总数由原来的32项减少到28项,各项政策落实后,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4万元。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2015年印发实施方案,采取“列清单”、“双随机”、“适度查”、“优程序”、“用结果”的方法,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工作。目前全区已有15家单位编制随机抽查事项125项,其中8家单位编制完成“一单两库”,并试点开展随机抽查129次。

  二是推进旅游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借助“全国旅游团队管理服务系统”,将旅行社(区管旅行社68家,分社或分公司12家)违规违法行为或诚信行为录入系统,进行登记管理。

  三是建设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公示系统。全区35家成员单位已登录使用市级信用系统平台并更新全年数据,实现与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接和公共信用信息全覆盖。建成区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门户网站并上线运行,与“信用黄山”网站联通并共享信用信息。

  四是开展联合惩戒。我区已在区法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2个行业领域建立了诚信黑名单制度,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拟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争取实现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全覆盖。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情况

  一是开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2016年11月印发《屯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年3月启动区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建设工作,同步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切实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更加优质规范的中介服务。

  二是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积极落实“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我区20个部门的8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所有事项均规范编制服务指南,严格执行受理单制度、办理时限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中心和各部门认真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

  三是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屯溪区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方案》要求,着力打造“一站通”为民办事平台,整合民政、人社等7家单位54项便民事项,在社区和镇街全面启动;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办事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全区31家单位共梳理录入233项办事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后台审批系统培训,预计今年4月份可上线运行。

  二、 存在的问题

  网上政务平台较多,还需进一步整合。目前除了基层的“一站通”平台外,一些部门还有相关的业务平台,平台相互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块条独立,增加了基层办事人员的工作量和平台建设投入。建议上级部门做好相关政务服务平台的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互通共享。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完善权责清单制度。6月底前完成区镇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优化,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符合实际。

  (二)推进“新两单”建设。7月底完成区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的清理规范工作。坚持“端菜”型和“点菜”型服务相结合,科学确定公共服务事项,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准。切实“取消一批、转换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服务,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以“3+2”清单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进一步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优化网上政务服务,着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便利群众网上办事。加快形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切实提高各类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衔接落实好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加强对取消下放事项的督促检查,及时纠正明放暗留、变相审批等行为。

  (五)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农民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六)推广“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区级“双随机”抽查系统,细化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规范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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