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的教学反思

更新时间:2019-08-23 来源:民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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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节课内容在第三单元甚至是全书都是一个重点知识点,而本节课内容主要讲述了我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有关知识,通过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性质、组成、职权等内容的理解与把握,进一步感受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但这些内容对学生来说较陌生,所以在进行框内容时,遵循循序渐进原则:首先让学生自读课文宏观了解内容和框架,其次,通过师生互动完成重难点内容,具体授课时采用了目标教学法,针对目标创设情景、设问——讨论、交流、归纳。通过易错点的比较,突破难点、重点;最后讲练结合,学以致用。通过一些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和阅读感悟为主要情景材料来考察学生对当堂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在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性质和职能时,首先对知识进行解读,其次采用近年来学生比较熟悉的典型案例加以说明,同时从相关工作报告加以补充说明。这样做使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进一步能够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做的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统一。这是一个比较成功的地方。在处理行使司法活动的要求时,采用学生比较熟悉、容易切身体会的事件说明对其要求,这样比较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拉近学生与本节课内容的距离,使得接下来的教学环节比较顺畅,学生也有极大的兴趣,同时也便于学生理解,获得学生的认同。最后从理论的角度探究司法机关之所以要履行这些职能的原因,深层了解我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加深学生对我国司法机关的认同,树立热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意识。最终实现三维目标的很好落实。

  本节课也有需要改进之处,教师给学生阅读教材的时间较短,上课的节奏较快,所以学生在接受方面有一定的困难。加之学生在对我国司法机关比较陌生,所以在进行职能时学生不能很好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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