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与汉语言文学的融合论文

更新时间:2019-10-22 来源:语言文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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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多民族文学教育的展开需要强调多元文化的交融发展,肯定文学的历史融合,重建文学评价体系,以汉语进行多民族文学实践,追求多元一体文学格局目标,无论哪个方向或环节都需要对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进行跨越和整合,因此,多民族文学教育必将有效推进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发展。

  关键词:多民族文学;民族文学;汉语文学;融合

  前言

  多民族共存的社会格局决定了多民族文学共存的现实,少数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共同构成了中国文学,但是长期以来,在政治形态和意识观念的影响下,中国文学格局一向以汉语文学为主导民族文学为补充,少数民族文学的主体性被忽略。随着中国文学的深入发展,如何在中华文学体系中体现多民族国家多元一体的事实格局,多民族政治共同体内部的文学关系如何梳理等有关中国文学如何发展的问题逐渐凸显。与此同时,随着世界民族族群意识的觉醒,世界文学格局中多民族文学的差异性和特殊性逐渐得到重视,成为世界文学话语的重要构成。内外因素共同作用下,多民族文学教育逐渐成为中国文学研讨的热点问题。多民族文学教育的本质是肯定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中的主体性,把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化放置于平等位置,跨越差异,进行文化资源整合,共同构筑中国文学的格局,因此,多民族文学教育的展开实际上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肯定和促进。

  一、多民族文学概念强调了多元文化的交融发展

  多民族文学教育展开首先要做的是明确多民族文学概念。虽然近年来多民族文学理念渗透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讨论中,但是对于什么是多民族文学并无统一的说辞。根据各方面的探讨,笔者理解多民族文学是在基于多元一体政治格局的基础上,使民族文学由原来汉语文学的补充或点缀,获得文化上的主体性,使其摆脱当前在中国文学中的边缘状态。这个概念的成立意味着之前所定义的以汉语文学为主导的中国文学向更为宽广的方向扩容,中国文学概念被重新诠释,之前以汉语文学为主导的中国文学转变为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共同构建。在多民族教育实践过程中,就要通过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形态的共建来体现以上对中国文学的诠释,而这种诠释和体现的过程自然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过程。多民族教育以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共建中国文学概念需要解决以下问题:第一,民族文学的主体性;第二,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求同存异。多民族文学教育对以上两个问题的解答过程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过程。首先,从前者来说,多民族文学认为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一起构成和推动了中国文学的发展,都是中国文学的组成部分,因此,民族文学自然需要和汉语文学获得同等地位,能够平等对话,而不是处于中国文学史的边缘地带。多民族文学把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相提并论,强调其主体性,意味着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是平等但又有差异的两种文学形态,两者具有异质性,并不能完全糅合在一起,共同作为中国文学的内驱要素,两者需要融合创新才能形成凝聚力,共同推动中国文学的发展。[1]由此可见,在多民族文学教育中对民族文学的主体性明确,在中国文学体系内,其必然需要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其次,从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求同存异来说,在教育实践中,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共同成为中国文学教育的内容,但是两者又存在着差异,要使两者有机结合,成为中国文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需要对两者寻求共性,求同存异,如汉语文学拥有发达的书面文学传统,而藏族、蒙古族则有口头文学传统,也有部分民族口头文学和汉语文学共存,这些文学形态都是中国文学形态的一部分,只是文学载体不同,认知和明确书面文学和口头文学的差异,并从中寻找共性,使其共生共存,在这个明确特殊性并保持一致的实践中,实际上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相结合发展的过程,自然也是两者融合发展的过程。

  二、多民族文学教育肯定了文学的历史交融

  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各地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和现实情境相一致,知识界开始颠覆单一国家或民族主流民族历史叙事的潮流或模式,开始提倡性别或族群话语,以族群嬗变和互动视角来讲述文学现象称为世界文学研究的跨国转向,族群文学成为超越国别文学叙述的支撑点,多民族文学教育由此而起。族群文学的研究自然需要从族群文学的历史源流来把握,因此,沿循历史脉络解读多民族文学便成为多民族文学教育的必然内容。在中国历史发展中,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发展一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生共创的发展状态,中国文学的发展一直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互动互融的过程。[2]历史已成过去,但是历史并未完全抹平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交融发展的历史,以南北朝的诗歌为例,虽然当时的《乐府诗集》中很多民族诗歌的内容已经遗失,但是胡琴、琵琶、羌笛等民族特色乐器却在遗存诗歌中多有出现,以此便可以想象当时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共荣共生的和谐情境。每个民族的文化或文学都不是单一发展的,各民族之间的文学发展都相互影响,特别是中国历史上由于战争或政治因素造成了多次民族迁徙,每一次民族迁徙都意味着迁徙民族和其他民族的融合,而民族融合环境下,表现在文学上便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如辽金时期,汉语诗词中包含了民族文化的成分,特别是汉语戏曲等民间文学的民族成分更加明显。中国历史中的多民族融合使得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也相互交融,中国文学史中包含了大量少数民族的文学成分。[3]虽然历史发展中民族文学一直和汉语文学共生互融,共同构建了中国文学的框架体系,但是由于汉族人口数量的绝对优势和汉语语言的官方通用下,当下教育体制对于中国文学的表述理所当然地指向了汉语文学,无论是中国文学史的编写,还是教育体制中的文学教育,以及大众视野中的中国文学概念,都从事实上佐证了这一点。在汉语文学被作为中国文学的全部或主导时,中国文学历史发展中汉语文学和民族文学的共生互融的事实被遗忘或忽略。而这种情况在大众的视野由汉语文学转向多民族文学时,民族文学的历史发展和嬗变成为关注的焦点,多民族文学共存共荣的历史融合自然而然便会重新提起或发掘,在多民族文学教育展开时,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发展的历史真实面目最终会突破教育体制、意识观念和语言等因素的阻隔重新回归到民众视野中,而这种回归也将成为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开端。

  三、多元文学评价体系需要整合民族文学评价资源

  文化是人类在不同生存发展环境中自我保护、自我表达的机制,虽然表述方式不同,但是所有文化表达的都是共同的人性。文学是文化重要的表达方式之一,不同文化体系的文学表达各有特点,对不同文学表述差异的学习和了解,可以扩展人类对人性认知的宽度,同时也能让人类在多种文学表述中探寻人类共性的边界,因此,对于各种文学形态都需要端正认识。不同文学作品由不同文学创作者创作,由于创作者本身的文字水平和思想认知的限制,文学作品有高低之分。同时,由于表达需要,文学作品有多种体裁,不同体裁的文学作品有不同的评价标准,才能使文学作品得到合理评价。特别是在文学教育中,更需要借助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来对文学作品进行分析,从而通过文学评价使学生对文学作品有一定的判断。文学评价体系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思想性、作品形态、作品表达、语言文字、文学价值等都是文学评价的标准,越全面的文学评价体系得到的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多民族文学理念下,汉语文学和民族文学共同作为民族文学的构成部分,更需要多元文学评价体系才能使评价结果接近客观事实,而多民族文学教育也需要通过这个评价体系来对学生进行引导。由于社会环境及文化发展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学形成了各种神话、史诗、歌谣等文学作品,同时由于文字及书写习惯所限,部分民族文学并未成为书面文学,而只是用口头方式传承下来,成为口头文学,这些形式各异的文学作品具有不同的文学价值,如少数民族歌谣是民族民众人际交往、调适身心、沟通神灵的媒介,而民族史诗则传达了民族特定的宇宙观,对民族历史进行了记忆。和书面文学一致,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文学都是人类用身体、仪式进行的文化展演,在人类影响上和书面文学有同样的价值。但是在当前的文学评价体系中,书面文学是文学的唯一形态,汉语语言是主要评价语言,这样的文学评价体系自然把民族语言创作的民族文学和口头民族文学排除在外。在多民族文学教育中,随着民族文学的主体性加强,以及主体地位的回归,必然要形成新的文学评价体系,扩大文学层面,调整评判标准。新的文学评价体系对民族文学形态特征的兼顾,以及对民族文学评价资源的整合,也是变相的民族文化和汉语文化的融合发展。

  四、多民族文学教育实践以汉语语言为主导

  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语言中蕴含着特定的文化信息,对某种语言的文学使用,自然会使作品具有以上语言所对应的文化意味,而这种由于不同语言使用而进行的文学创作也是文化之间的交融。由于语言和文化的密切关系,因此,在文化教育中,用什么语言来书写往往就成为文学研究的重点问题。由于汉语的官方使用和大范围内应用,当前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主要分为本民族语言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和用汉语创作的民族文学作品,以本民族语言创作的民族文学作品自然不存在语言文化的差异问题,但是对于以汉语创作的文学作品目前还有不同的认知。有人认为汉语和特定民族文化不属于同一个文化系统,无论是汉语的文化表达,还是汉语对民族韵味的反映,都存在欠缺,因此,对于汉语创作民族文学作品还存在一些争议。另外,也有观点认为,民族文学的特质在于民族思想文化,关键是文学中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使用汉语创作对于民族文学有影响但影响并不大,而且汉语创作还有利于汉语文学作品的广泛传播,有利于民族文学作品的影响扩大。[4]争议归争议,事实上,由于民族学生的汉语学习,相当一部分的民族学生并未掌握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而在现实教育中,高等院校的文学教育也往往是以汉语来教学,20个拥有一级语言学科学位授予权的“985”院校几乎都有汉语言文学,但是仅有中央民族大学等四所大学设置了民族语言学科。现实的客观情况决定了即便是民族文化和汉语文化并列于院校的课程内容中,但是由于民族语言普及限制,多民族文学教育实践仍然主要是以汉语为主导,民族语言的离席意味着多民族文学教育实践只能以汉语为主,在民族学生对汉语的输入学习中,以及汉字的输出创作中,汉语的文化意义已经和民族学生原有的母语文化进行了对接或融合。

  五、多民族文学以多元一体文学共同体为目标

  费孝通先生曾经对多民族共存状态及趋势提出了美美与共的总结和构想,这个观点是在多民族不同文化、不同历史的差异基础上为各民族寻求和谐发展的模式,对多民族文学同样有借鉴意义。形成于不同民族文化背景的每个民族文学都有自己的特点,文化的差异决定了民族文学的差异和分歧,在文学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各民族文学不同程度地参与到中国文学的发展创造中,最终形成了中国文学体系内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学生态。多民族文学的提出虽然强调了民族文学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并对民族文学的主体性提出了要求,但是最终的目的是强调民族文学的价值意义,并对其在文学史中进行明确地位,意图通过民族文学地位的合理确定和文学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中国文学发展,而并非对民族文学厚此薄彼。无论是汉语文学还是民族文学都要置于中国文学的语境下,多元文化政治共同体决定了多民族文学教育的最终目的形成多元一体文学共同体。[5]在这个构想下,各民族文学都共同参与到中国文学历史的发展中,共同创造中国文学史,而这种参与并非是无序杂拌,而是少数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相互融合创新来实现。多民族文学教育对以上构想的实践,首先,便是树立多民族文学史观;其次,通过各种方式促进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多民族文学史观自然会对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关系给予肯定,在此文学观引导下,多民族文学教育要明确各民族文学的差异和特征,使各种文学都能从其他文学中寻求到可以融合的要素或方式,并以各种方式来促进其融合交流,而中国文学统一体开放和包容的组织结构也为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的融合提供了更多可能。

  结语

  虽然长时期以来,少数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在历史发展中互融共生,共同推动了中国文学的发展,但是由于族群力量、语言等方面的差异,少数民族文学在历史中的影响和作用并未在中国文学史中真实呈现,中国文学体系形成了汉语文学一支独大的格局,这种格局不仅使少数民族文学既有的贡献和价值难以得到正确评估,同时也局限了中国文学的多样化发展。随着民族意识的觉醒和民族文学的价值发掘,多民族文学必将成为中国文学发展的主要趋势。多民族文学理念是中国文学内部的反思和重构,其对中国文学概念扩容和新文学格局的重建,都意味着多民族文学教育的过程也是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融合发展的过程,对多民族文学教育的系统梳理和认知,将有助于民族文学和汉语文学更好地融合发展,民族文学和和汉语文学的同创共生也将最终促进中国文学的大繁荣。

  参考文献:

  [1]李宏岩.英美文学参照下民族文学创作的文化认同差异[J].贵州民族研究,2015,(11).

  [2]陈跃红,付海鸿.多民族文学教育的融合与发展——北京大学中文系陈跃红教授访谈[J].百色学院学报,2013,(2).

  [3]肖昕茹.我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现状研究[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15,(1).

  [4]张利玲.汉语言文学对湘西民族文学的渗透和影响[J].吉首大学学报,2009,(2).

  [5]徐新建.回顾与前瞻:2015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评述[J].贵州民族大学学报,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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