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目录分类_关于图书目录的古代法律文献论文

更新时间:2020-09-21 来源:法学理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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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律史的研究正面临着这样一个不借助于西方语词便无法表达,但借助西方语词又不能准确表达的困境。反思中国法律史的研究历程,中国法律史一直都在西方法学理论与概念的遮蔽之下,回归传统,成为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的宿命。而探究传统中国的法律概念和法律理论,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础。图书目录作为古代法律文献著录的集中表现,探讨其中的法律问题,或许可以为我们认识法律概念的演变提供新的研究思路。

  一、古代法律文献目录的编撰

  现学界关于古代法律文献与图书目录的相关研究,早期以大陆、台湾编撰的法律古籍文献书目为主。如孙祖基的《中国历代法家著述考》收集古代572 种法律文献,内分法理、立法、治狱、检验、实务五类,该书相对收录范围较窄,数量较少。国务院法制局法律史研究室编的《中国法制史参考书目简介》收书932 种,分为法家著作、法制史料、法律法令、则例章程、会要会典、检验证据、审理判决、监狱囚政、政牍公牍、其他著述十类,所收书籍偏重清代民国,清之前收录甚少。

  张伟仁的《中国法制史书目》收书2352 种,分为规范、制度、理论、实务、综合五大类,每大类之下分若干子目。规范类收录历代各种规范及其注释,制度类收录关于历代立法、司法以及与之协同运作的行政、军事、经济、社会、教育等制度的记述,理论类收录关于历代各种规范、制度的理论及诠释,实务类收录历代各种规范、制度的实施和运作的记录,综合类收录内容涉及上述各类二者以上的各种书籍。中国法学会主持编辑的《中国法律图书目录》汇集国内39 家图书馆的2 万余种法律图书,时间截止至1983 年底。书录分为21 个主要门类,细分为480 个类别。北京图书馆编的《民国时期总书目:法律( 1911 - 1949) 》收书4368 种,以现代法学为分类标准,分法学、宪法、部门法、行政法、民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商法、刑法、诉讼法、应用法学、立法、司法、国际法、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编的《中国法律图书总目》附录《中国法律古籍》收录1911 年以前刊行的法律古籍图书1900种,但主要集中于清代,分法典、清代司法、官箴吏治、涉外条约、清末新法令、外国法律译著、清人法学著作七大类。田涛编译的《日本国大木干一所藏中国法学古籍书目》根据《日本东洋文化研究所大木文库分类目录》中的“政法类”编译而成。书目将中国法学古籍分为三类: 总类、政类、法类。总类部分是综合类的法学古籍,政类类似于中国传统的司法类,法类相当于中国法学古籍中的法律法令。

  高潮、刘斌的《中国法制古籍目录学》阐述了一般目录学和法制古籍目录学理论及历史沿革,按中国历史断代,分法律思想、典制、狱政等部类,评介先秦到清末有关法制的古籍1500 多种。该书吸收前人研究成果,注重最新的考古研究资料及档案资料,充实法制古籍目录的内容。同时初步界定了法制古籍的范围,应包括历代立法、司法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制度,各种规章律令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理论著述和实际施行、运作的记录书籍。提出法制古籍目录学的特点,即零散性、不能按照部门法分类、礼法融合、类型多样化、综合性、不完备性。

  殷啸虎主编的《红楼书影: 华东政法大学馆藏法律旧籍提要( 民国部分) 》收录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收藏的民国时期出版的法学图书近800 种,其中不少是北京图书馆主编《民国时期总书目: 法律( 1911 - 1949) 》一书所没有著录的。上述法律文献图书目录是现代学者根据法律史研究概况编撰的古代法律文献目录,虽以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著录对象,但并未在古典目录学的视野之下分析。而法律文献检索类书籍在概述中国古代法律文献时亦会叙述古典目录学的书目,但都较为简略,泛泛而谈。

  二、古典图书目录中的法律文献研究

  清末沈家本著《法学盛衰说》,述中国历代法学之发展变化,言及有清一代,“本朝( 清朝) 讲究此学而为世所推重者不过数人。国无专科,群相鄙弃。纪文达编纂《四库全书》,政书类法令之属仅收二部,存目仅收五部。其按语谓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所录略存梗概,不求备也。夫《四库全书》乃奉命撰述之书,天下趋向之所属,今创此论于上,下之人从风而靡,此法学之所以日衰也。”

  沈家本以《四库全书》著录法律文献为发端,言清代律学之衰弱状态。日本学者池田温的《关于〈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刑法家》校定《日本国见在书目录·刑法家》法律文献,并与新旧唐志对比著录法律文献之异同,借此分析日本飞鸟时代以降对于中国法制之全面学习。刘笃才的《〈法缀〉——份可贵的明代法律文献目录》认为中国第一部法律文献目录是明人唐枢所撰《法缀》。《法缀》收录了明代前期( 洪武至嘉靖) )颁布的律令及私人法律著述47 部,每部以书名为目,或述或议,此对于法制目录学及明代法制史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同时该文还指出我们应该注意到“集部”去搜集法律史资料。

  高潮、刘斌的《中国法制古籍目录学》在古典图书目录的视野之下分析古代法律文献,叙述中国古代目录学的发展,指出“从目录学的角度看,中国古代书籍基本上是按‘七分法’或‘经、史、子、集’四部分类的,法制古籍散存于各部之中,大致说来,法理方面的古籍多见于子、集; 制度方面的古籍多见于经、史; 法规律令方面的古籍多见于史部; 实务方面的古籍多见于专集,”同时总结出中国法律古籍具有零散性、难以部门法分类、礼法融合、类型多样化、综合性、不完备性等特点。此书为法律文献在目录学框架之下的首次分析,颇有启发之处,但此书重点在于根据法律史研究进展编纂法律文献目录,古典图书目录下的法律文献分析研究太过于简略。

  而郑杰的《中国古典书目中法律文献类别的演变》,以官修目录、私撰目录、史志目录中的代表著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中法律文献的著录,分析古典目录书中的法律类目设置,指出“典章制度多见于经、史,法律思想多见于史、集,法规律令多见于史部。”官修目录中法律文献的类别划分的特点是“对法令法规的类别认识较为一致,而对其他律书则有差异; 历代对律书的收藏有差别;类别的设置体现了以刑法为本的法律思想。”“私撰目录的录书具有随意性和零散性的特点,藏书家门所藏律书的质量和数量差异较大,对官方的法规律令收入甚少,但较重视对录入律书的阅读指导。”“史志目录中专有律书这一类别,从《隋志》开始法律文献被纳入‘刑法类’,归属趋于合理。”

  但郑文研究对象范围、数量太小,如官修目录只以《崇文总目》、《文渊阁书目》、《四库全书总目》,私撰目录只以《直斋书录解题》、《百川书志》、《书目答问》,史志目录只以汉志、隋志、旧唐志、宋志、明志为研究对象。同时对于古典目录子部中法家类郑文没有著录研究,而法家类著作是法律史研究中历代法律思想的重要文献,同时亦可以窥见历代对于法家的认识及评介。

  郑杰的《史志目录中的法律文献》在《中国古典书目中法律文献类别的演变》的基础之上,增加补史志目录、《清史稿·艺文志》中的法律文献研究专节,完善了古典图书目录的范围,具有很大的借鉴价值。张伯元的《法律文献学》辑录历代史志目录中的法律文献,同时以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钱曾《读书敏求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傅增湘《藏园群书题记》、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为研究对象,论述法律文献叙录中的提要,以尤袤《遂初堂书目》、《天一阁书目》、黄虞稷《千顷堂书目》、瞿镛《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杨绍《楹书隅录》、丁氏《善本书室藏书志》、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刘承干《嘉业堂善本书影》为研究对象,论述历代私家藏书书目中法律文献的提要,该文并未对上述古典目录著作中的法律类文献进行研究,同时著录书目范围过于狭窄,只有14 种,据叶昌炽《藏书纪事诗》不完全统计,明代著名的藏书家有427 人。清代前期较著名的藏书家有497 人,不少藏书家编出了自己的藏书目录。氏著《〈明史·艺文志〉“刑法类”书目考异》对《明史·艺文志》中的12 种、《千顷堂书目》中的4种及《大明律讲解》等法律文献进行了考证。田庆锋、何青洲、邢文艳编著的《中国法律文献学引论》辑录历代部分史志中的法律文献,与张伯元《法律文献学》无异,徐世虹亦简要提及古典图书目录著录法律文献的情况,但均为简略,未成系统性。

  三、其他法律文献的研究

  张国全、张伯元的《法律文献考订例释——沈家本考订法律文献的方法及其成果》从目录、版本、校勘三方面分析沈家本考订法律文献的方法,指出在目录方面,沈氏参考历代各种文献书目,从法律文献与政书、史书的密切关系中,着力于“律令”、“律目”的考辨,以据书目考律法典名称、考辨律令名目的错乱。黄腾华的《论沈家本的法律文献分类方法和实践》以沈氏著作为研究对象,认为沈氏按照法律文献的体式、内容、时间先后顺序对法制古籍和自身著述进行分类编撰,继承前人的目录分类思想,结合自身实践,对于法律文献学的发展做出的贡献,或许此文可以作为分析晚清西学东渐过程中传统目录学面临西方图书分类理论冲击在法律文献分类方面的一个案例。王宏治的《试论中国古代史学与法学同源》在论述史学、法学渊源的基础之上,指出“中国古代的所有学问几乎都渊源于史官文化,而经学、史学与法学的分袂乃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不过在图书分类领域,史学与法学始终密切相关,法典与法学著作一直是列于“史部”。这既说明法学与史学同源,也说明史学是法学之源。”张婷的《法典、幕友与书商——论清代江南法律书籍的出版与流通》以世界各地图书馆中收集到的江南地区出版的清代刻本律例全书为关注点,从出版史的角度考察清代法律书籍的编纂、刊刻与流通,虽与目录学无甚关联,但从中可以窥见清代民间法律书籍的传播情况,对于清代私家目录中法律类目的研究提供广阔的社会背景。

  四、余论

  学界关于图书目录中法律文献的研究主要在于法律文献的考证、评述,而较少关注于图书目录所反映的知识体系和认识形态,即学术史和思想史的探讨。故梳理中国古代官修目录、私撰目录、史志目录中法律文献,从而分析中国古代法律概念的发展与变化,在古代知识体系下分析古人对于法律的认知,这将是法律文献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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