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关于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更新时间:2020-10-02 来源:财务控制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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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环境保护厅:

  根据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管的紧急通知》(川环办发〔2015〕279号)要求,我局会同各县(区)环保局对我市4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了环境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遂宁市安居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位于遂宁市船山区复桥镇灵龟村井石湾,服务范围为市城区、船山区和安居区。处理规模为450吨/天,采用卫生填埋工艺,渗滤液采用“中温厌氧 MBR 低压反渗透”处理工艺。20xx年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省环保厅的评审, 2013年7月省环保厅同意了试生产(川环建函〔2013〕158号),未正式通过省环保厅的环保验收。现场检查时,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正常,COD在线监控显示达标排放,氨氮在线监控正在维修。

  存在的问题:尚未通过环保验收,氨氮在线监控损坏。

  二、大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位于大英县余粮村1社,2009年建成投入使用,预计使用年限20年。占地140亩,总库容量136万立方米,处理规模为140吨/天,渗滤液日处理能力100吨。采用厌氧处理工艺。2006年6月,原省环保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关于对大英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建函〔2006〕311号)。现场检查时,生活垃圾大量暴露在外,未进行全面覆盖,臭味明显。

  存在的问题:尚未通过环保验收。

  三、蓬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

  位于蓬溪县下东乡高石梯村3社,总投资1719.72万元,环保投资184万,占地面积84亩,整个库区可容纳76.82万立方,设计处理生活垃圾100吨/天,采用卫生填埋工艺,服务年限为19年,采用膜过滤技术处理渗滤液,50吨/天。2007年1月,原省环保局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川环建函〔20xx7〕114号), 2008年7月15日投入运行。2010年,省发改委对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改造进行立项(川发改投资〔2010〕1181号)。2010年9月,省环保厅对其环评补充报告进行了批复(川环审批〔2010〕508号)。2012年建成投入运行。

  存在的问题:1.尚未通过环保验收。2.超负荷运行。原设计处理能力100吨/天,但目前已经达到了400-500吨/天,远远大于设计能力。3.渗滤液处理设施今年3月损坏,至今未修复,目前每天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用管道输送到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射洪县垃圾填埋场

  位于射洪县太和镇王爷庙村九社,2002年12月四川省发改委批准立项,占地182亩,总投资2400万元,设计处理能力200吨/天,实际日填埋垃圾280余吨。服务年限22年。2004年4月开工建设,2005年12月8日竣工投入运行,垃圾填埋场工艺采用卫生填埋方式,渗滤液采用“BAT 缺氧处理 好氧处理 膜生物反应(MBR) 反渗透”工艺进行处理,设计日处理渗滤液60吨。2003年原省环保局对该项目出具了《关于对射洪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本)的批复》(川环建函〔2003〕288号)。2014年12月,对渗滤液处理站技改工程进行招标,目前渗滤液处理站正在进行调试,预计本月下旬渗滤液处理站可完成改造。改造期间渗滤液全部收集转移至大英垃圾处理厂处理,有转移处置台账。

  存在的问题:1.尚未通过环保验收。2.超负荷运行。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要求各县(区)环保局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函告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检查情况,建议加强环境监管,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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