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传统|如何把握传统乡村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文学论文

更新时间:2013-12-11 来源:文学论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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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乡村文化对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起着重要作用,众多的乡村文化研究学者也在高声呼吁对传统乡村文化的保护,但实际情况是“曲高和寡”,传统乡村文化的衰落之势日趋明显。电视媒体作为乡村社会中最重要的信息传播平台,应该依托自身优势,努力担负起传统乡村文化传承与传播的职能。传统乡村文化是一个很大的概念,这里笔者主要指乡村社会历经千年而传承下来的家庭伦理观念、信仰与礼俗活动、传统民间艺术与民间文学、传统技术与手艺、日常生活方式与人际交往等内容。

  问题:电视媒体对乡村文化保护的现状缺乏深入把握

  乡村民众生活空间狭小,欠缺信息经验,加之质朴的性格和对镜头权威的崇拜,使得电视媒体的教化功能和舆论导向功能表现得尤为强大。应该肯定的是,随着乡村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电视信息接收设备的改善,电视为乡村民众了解外界、收集致富信息和日常休闲娱乐等诸多方面提供了重要帮助,在引导民众形成健康向上的文化审美意识、理性消费观念与生活方式方面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有些电视媒体对乡村文化传承的现状与乡村民众文化的需求缺乏足够的认识。

  电视媒体对传统乡村文化的关注不够。有些电视媒体对都市消极生活观念的过度传播,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乡村民众对自身文化的认识偏移。传统农民重视个人幸福体验,弱化经济攀比,在乡土中国是主流意识形态,而当下农村这种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在乡村社会影响深远的民俗事象、节庆活动、民间艺术与传统技艺传承等,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衰弱。如民众对乡里能人的判断标准发生变化,他们以经济能力的强弱为唯一标准,来判断乡里能人和文化精英,乡村社会中曾经的文化精英失去了往日的风采。他们如果不能改善自身经济状况,即使民间艺术水平再好、传统技艺水平再高,也会被认为是“不务正业”和“好逸恶劳”。这样的舆论氛围使得众多乡民放弃民间技艺而进入打工赚钱的行列。比如,笔者所生活的关中西部地区,周秦文化底蕴深厚,传统乡村文化形式传承与保护相对较好。社火表演与西府曲子演唱是极富特色的民间文化形式,很多艺人技能精湛,节庆期间与闲暇时间进行表演和演唱,参与人数很多,曾经使民众感受到了本土文化的魅力。但当前这些艺术绝活已经面临困境,出现后继乏人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传播跟不上,年轻人缺乏接触这些传统艺术的渠道,因而看不懂、听不懂,继而不爱看、不爱听。还比如凤翔泥塑、木板年画、布艺面花等,也存在传播力度不够,后继乏人的尴尬境况,

  电视媒体娱乐化信息表现出“去乡土化”倾向。类似这些内容进一步改变了乡村民众的生活理念与人际交往方式。有学者指出:中国社会之所以是乡土性,原因在于中国乡村社会的地缘和血缘属性,它是一个“熟人”社会,人际传播占据着主要位置。有学者认为,社会文化、社会知识是由各种可以被称为“社会菜谱”的常规和惯例所组成的,并在特定条件下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甚至谈判、结婚、宗教仪式都是按照这些社会“菜谱”来进行的。不论是舆论领袖还是乡里能人,不论从伦理层面还是信息导向层面,这些常规和惯例在乡村社会中都起着积极作用。现代信息手段的日新月异,一定意义上拉近了民众的空间距离,但扯远了民众的心理距离,改变了乡村民众休闲方式和日常交往,“乡土性”生活方式发生改变。例如传统习俗中的拜年、串亲戚、送灯笼等形式被电话、短信拜年及电子贺年卡等取代一样,电视可以使人足不出户,尽览世界风光。有些人宁愿坐在电视机前,在虚拟画面里度过时光,也不愿走出家门与人交流。这使得民众对人际交流与乡村公共文化活动不再感兴趣。

  办法:乡村文化建设与传承方面的四个有为

  一些文化学者提出“乡村文化危机论”,认为农村的问题不仅仅是经济和社会问题,也是文化问题,他们对受城市化、市场经济、消费主义文化冲击的乡村文化的处境忧心如焚。在这种背景下,电视媒体应该勇敢担当, 在对传统乡村文化传承与保护方面应主动作为。

  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要求。电视媒体应该配合国家乡村文化建设,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工作。今年初,全国人大通过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将“非遗保护”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对于非物质文化来说,民间有不可或缺的文化环境,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多蕴藏在民间,活化在民众日常生活之中。离开民间文化和民众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难以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正确认识并引导民间力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重要工作。电视媒体作为主流宣传平台,应该顺应这一形势,选择适宜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面向乡村民众的电视传播,应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引导,提高乡村民众的保护意识。近几年,乡村文化建设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正在有序展开,电视传播应该立足乡村文化实际,深入领会国家乡村文化建设的精神实质,提高对乡村文化保护的宣传水平。

  加大对传统乡村文化的传播力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多策划、制作、播出一些与传统乡村文化相关的节目,可以多开辟一些专门针对乡村民众传播的栏目或频道,有意识地引导传统乡村文化的传播。比如戏曲频道可以加大地方戏曲的比例,有可能的话,还可以添加一些诸如花儿、关中道情、西府曲子、老腔之类濒临灭绝的艺术样式。综艺频道可以尝试增加民间演艺活动的传播,诸如民间曲艺、民谣、社火表演、地方风情、民族风情等内容,科教频道增加一些民俗事象、民间技能、老手艺等方面的内容。有学者提出民间技艺进课堂的论点,其可操作性值得商榷,但如果通过电视平台来传播,可操作性能否好一些,值得尝试。

  充分体现传统乡村文化的特色。电视媒体在传播中,对传统乡村文化自身的特点,给予足够的重视并积极引导,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事实上,民间传统艺术与数千年传承下来的优秀民俗事象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与文化韧性,一直强烈影响着乡村民众朴素的审美意识、价值取向、家庭伦理观念、日常生活方式和人际交往行为等。虽然当下乡村社会的基层管理是新型行政管理而非“士绅”管理,但不能忽视传统儒家伦理意识和道德观念在乡村的影响。传统文化的深厚积淀和韧性对维系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当外来价值观对乡村民众原有的价值体系形成冲击时,他们自有自己的价值判断。可见乡村文化中优秀的民族文化遗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提高为农村民众健康需求的服务意识。深入研究民众信息需求,加强对乡村民众信息需求的把握,杜绝单向灌输。通过一种通畅的传播途径真诚地与民众进行信息交流,才能真正发挥电视平台的沟通与服务功能。同时,应该加大对娱乐信息与广告信息的监管力度,保障乡村民众信息需求的合法权益。更进一步而言,电视媒体作为对乡村民众影响最大的主流信息平台,多年以来积累了较好的声誉,总体上民众对电视传播是满意的。但如果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不能继续维护这种形象资产的话,电视媒体的尊严能否存在还是令人担忧。

  总之,电视媒体在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方面大有可为。要有效发挥电视媒体的传播功能,以乡村民众为主体,以传统文化形式为依托,努力提高对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传播的服务水平,促进乡村文化生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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