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机关工委]县直机关大下访活动总结

更新时间:2018-06-30 来源:乡镇街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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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开展机关干部大下访活动,努力打造和谐信访关系,切实做到动真情、出新招、谋实效,积极探索建立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大下访活动开展以来,县已解决信访问题76件,其中解决突出信访问题和信访老户问题16件,落实责任单位调查处理393件次、1443人次,有力维护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动真情,以“信访互信”为切入点,营造信访为民的浓厚氛围。

  俗话说:“以心换心心交心,以情动人见真情。”在大下访活动中,县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坚持换位思考,按照“信访互信”原则,主动与信访群众以心换心,切实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营造了良好的情感环境。一是接待群众来访做到“十心”。活动中,县委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提高思想认识,在接待信访群众的态度上坚持“十心”标准,即:接待来访要热心,听取反映要诚心,了解情况要细心,启发疏导要贴心,说服解释要耐心,排忧解难要真心,处理问题不偏心,勤奋工作不分心,架好心桥为中心,为党为民献丹心。二是接待群众来访使用“十句文明用语”。为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接待群众行为,县大接访办制定了“十句文明用语”,即:“您好”,“请坐”,“您有什么事,请慢慢讲”,“请详细说您要反映的问题”,“请您与单位联系此事”,“您若对单位答复意见不满意,再与我们联系”,“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很快调查了解,给您满意的答复”,“欢迎您多给我们的工作提建议”,“谢谢”,“再见”。三是加强对“双十”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县委5个督导组采取找信访群众个别谈话、向信访群众发放调查表、听取所督导单位情况汇报、直接参与所督导单位接待群众来访等形式,加强对全县各镇街、部门对“双十”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严格执行“双十”规定,与信访群众以心换心,使上访群众感到亲切,密切了干群关系。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改变过去坐等上门的传统作风,变“门诊”为“出诊”,经常主动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问题,使矛盾更容易化解。大下访活动中,全县各镇街、部门收到信访群众的感谢信18封,锦旗3面。据初步调查统计,信访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的工作态度满意率高达98.8%,对接访案件处理结果满意率达93.2%。

  出新招,以“建章立制”为着力点,建立信访稳定的制度保障。

  “制度是规范行为的准则。”在大下访活动中,县不断探索建立信访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大接访变为“常接访”,促使活动向纵深发展取得长足成效。

  一是建立新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县建立了县级领导、镇街和县级部门、村(居)等三级联动信访工作责任制,在大接访活动中,一位县领导至少解决一个信访突出问题,一个镇街和县级部门至少解决一个重点信访问题,一个村(居)至少解决一个普通的信访问题;建立了“捆绑式”一票否决责任制,21个镇街信访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问题,考核时将镇街和所联系的县级部门都一票否决;建立了县领导常接访工作责任制,将县领导接待群众日活动长期开展下去,接待的领导负责当天接待的信访案件的解释、答复和处理工作,除生病和到市上开会外,参加接待群众日的县领导一律不准请假。

  二是建立多元化纠纷预防调处协调制。活动中,县设立了县、镇、村三级综合调处室,对来访群众做到耐心听取申述,虚心听取批评。其中县法院设立综合调处室,由县司法局派人民调解员和司法助理员参与调处;各镇街设立联调工作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各村(社区)设立调解室,与综治站合署办公;各部门、单位建立纠纷预防、调处机构,指定调处人员。建立了县信访办、联席办、维稳办“三办合一”的工作体制,将联席会议制度延伸到21个镇街。全县92个村和58个社区以党组织为平台,整合综治、警务、调解、治保、安全监管等工作力量,实行综治、信访、警务、调解、治保、安全监管“六位一体”的运行机制。

  三是建立信访困难群众帮扶制。活动中,县采取“政府的财政拨一点、社会各界赞助一点、干部职工捐一点”的资金筹集办法,建立了县信访困难群众助困解难专项资金。目前全县仅捐款已达到100万余元,专项资金为信访困难群众提供帮助、排忧解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谋实效,以“事要解决”为落脚点,践行亲民爱民的服务宗旨。实施“釜底抽薪”是推动“事要解决”的关键所在。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干部对信访案件全力抓受理,做到“桩桩有人管”;突出抓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强化抓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切实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上访户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和拥戴。一是切实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例如:斥资200万元化解了涉及7150名村干部的集访问题。县现有村(社区)150个,村民小组1449个,离任村干部5101人。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和提高村干部补贴的文件出台后,现任村民小组长及离任村干部多次集访,反映()待遇过低,强烈要求增加补贴标准。在大下访活动中,经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走访部分基层干部,县委、县政府决定由县财政斥资200万元,对7150名村、组干部进行补贴。再如:化解了涉及2273户近8000名群众的拆迁安置问题。县近年发展较快,征地拆迁安置矛盾也随之较为突出,特别是汶川大地震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导致农民自建安

  置房的造价上升,带来了全县拆迁安置群众的大量上访,并可能演变为涉及2273户近8000名群众的上访矛盾。

  针对这种现状,县一方面减免费用,对国家在汶川大地震后新出台的技术规范造成的设计变更,设计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已收取设计变更费的,全部退还群众,并由建委全程搞好技术服务,确保安置房顺利建设。另一方面加大补偿力度,对新技术规范实施造成的安置房造价上涨,由建委、国土部门测算补偿方案,尽可能减轻群众负担。对基础超深问题,由国土部门和所属镇(街)调查登记核实,尽可能对群众进行补偿,确保被征地拆迁群众能建得起房。二是切实解决信访老户问题。例如:成功化解了一起44年的信访老案。现年71岁的陈经海原是北碚嘉陵煤矿职工,1962年响应国家号召被精减回农村务农。其间,曾两次被原单位召回,终因地方工作未能及时到岗而错过工作安排机会,现只享受每月30元的被精减人员补贴。陈经海以为地方工作做出过贡献,且因此而错过正式工作安排为由,自1964年起开始上访,曾多次到市上访,并不断致信中央、市委,要求恢复其正式职工身份,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我亲自接访后,鉴于其生活困难的实际情况,由清升镇政府对其进行生产、生活困难补贴,并着手解决其住房问题;同时责成县劳动局牵头,对其反映的情况逐一核实,尽快给予回复。陈经海老人对此表示感谢,不再上访。三是为生活困难信访群众排忧解难。例如:针对昌元街道玉屏社区患肾癌的特困信访户刘海反映的问题,启动刚刚建立的信访困难群众助困解难专项资金2万元,用于刘海医疗和生活补助。同时责成县民政局本着“大病救助”原则,每年为刘海解决1500元的生活补助。再如:针对特困老上访户何荣琼关于政府给予困难救济的诉求,责成县民政局和街道民政办按政策尽快为其丈夫李运泰的医疗费用办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解决一部分资金。同时由县慈善总会拿出2万元慈善金和发动广大机关干部为其丈夫捐款,以解决其高达5万余元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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