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社区居民自治实施方案六篇

更新时间:2019-10-14 来源:实施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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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社区居民自治实施方案(1627字)

   近年来在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中,社区积极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完善“居民自治、居民诉求、矛盾化解、邻里沟通”四个机制为落脚点的社区自治模式,从而进一步调动社区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区建设呈现出健康活泼、和谐稳定的崭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基层自治机制”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出发点,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居民诉求、矛盾化解、邻里沟通”四个机制为落脚点的社区自治模式,实现居民自治。

  二、活动目的

  通过以完善“居民自治、居民诉求、矛盾化解、邻里沟通”四个机制为落脚点的社区自治模式,激发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社区意识和民主意识,从而增强居民对社区治理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水平。

  三、活动内容

  (一)完善居民自治机制,让居民行使“话语”权

  1.以庭院自治为载体,建立庭院自治管理小组,形成“一长五员”的工作格局,即楼栋长和庭院宣传员、治安员、调解员、帮扶员和接待员;层层签定协议书,即庭院长与居委会主任签定楼门自治协议书,五大员与庭院长签定庭院服务协议书,并开展服务活动,以庭院自治促进社区自治。庭院领导小组确保庭院的卫生整洁,安全和谐。

  2.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物业公司为服务主体、业主委员会为监督、社区警务室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模式,共同协商处理社区事务;按照“服务、活动、资源、目标”一体的思路,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职责、议事范围和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作为共同遵守的议事、办事依据,确保“四位一体”规范运行;形成大事共商、资源共享、活动共办、有难共担、共驻共建、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完善居民诉求机制,为居民诉求开通“绿色通道”

  1.建立社情民意接待站,社区居委会建立社情民意接待站,每天设专人接待社区居民的来访,并使用区民政局统一印发的“社情民意接待站工作记录簿”,将来访人的基本情况、反映的问题、转办部门及办理结果进行登记。针对居民利益诉求,社区能解决的问题一周内予以解决;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转请上级或有关部门办理。情况复杂的,告知来访人延期理由,从而使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针对目前社区由多个庭院组成,管辖面积较大的现状,为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我们将公布社区电子信箱、社区QQ,使居民群众不出楼栋就能够直接反映诉求。社区QQ接待有关城市管理、社区治安、庭院卫生等方面各类群众诉求。

  2.开通社区博客,在创建社情民意接待站的基础上,社区应充分发挥网络信息量大、传播范围广、沟通快捷的特点,建立社区博客,设置了计生信息、招聘信息、法制宣传、低碳生活、社区居民意见留言薄等栏目,以便快捷地了解民情民意,网上受理居民的诉求,让居民不出家门就能直接与社区联系、沟通。

  (三)完善矛盾化解机制,使其成为化解社区矛盾的“稳压器”

  1.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使社会矛盾提前预警。组织人员上门入户、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居民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走访,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愿望,排查一些潜在的问题和矛盾。对在民情大走访中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及时登记汇总,对一些小的问题和矛盾及时解决,对一些需向上级部门反映和需要同有关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的向群众解释清楚,取得群众的信任和理解。

  2.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建立专人专项负责制,问题一抓到底,矛盾不解决不放手。拓宽矛盾化解方式,以“座谈式”解决涉及面广的问题,以“入户式”解决急难问题,以“接访式”解决个别问题,以“心理平衡式”化解一般性矛盾,对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3.法律服务,有理有据。依托社区市民学校,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使居民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居民以理性合法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解决利益矛盾;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

  篇二: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1901字)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关于“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居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机制,现制定我居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居民自治作为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居民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

  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实现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做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能够发挥居民参与和监督作用,保证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和经常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正常运行。

  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起内容完备,动作有效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机制。在每年召开的居民代表大会上,居民听取居委会上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安排当年计划生育工作;讨论、修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合同;审议计划生育合同执行情况,落实奖励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讨论决定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对计划生育户的优生、优待、优惠办法等。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机制。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居规民约的执行组织人员,负责居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利用人口学校、人口理论、橱窗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理、生殖卫生、避孕节育知识等;定期开展生殖卫生保健服务;及时送避孕药具上门;为计划生育困难户提供各项帮扶工作。

  (3)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和评议机制。

  在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的同时,推选居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计划生育工作监事会,负责日常的监督工作,监督和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居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及时。居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居委会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办事,是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等。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是民主监督和评议的有效形式,要做到“四公开”:一是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居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开;二是全居年度符合生育条件夫妻名单和服务证发放,人口出生情况等公开;三是独生子女优待、奖励落实情况,计生贫困户帮扶情况,社会抚养费收缴等情况公开;四是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的细则公开。

  四、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的几个关系。

  (1)处理好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合同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居民自治章程等居规民约,居委会与居民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在内容上,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生育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并做到既要约民,又要约官,在章程制度及合同面前一律平等,同时,居民与居委会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要具体,使群众监督干部有实际内容,干部管理群众有明确标准;在制定的程序上,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处理好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居民委员会与计划生育重点户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平等,不仅要明确居民应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更要尊重居民享受的权利,针对居民的需求,明确居委会应提供的各项服务义务,体现为育龄群众服务的宗旨。同时,强调居民违约责任,更要强调居委会及其成员的违约责任。

  (3)处理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关系,居计划生育协会是居委会领导下的计划生育群众组织,是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重要依靠力量,居计划生育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帮助居委会实施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各项计划生育管理,又要代表广大育龄群众监督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的呼声,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四、加强学习,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居工作人员将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学习用民主的手段,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真正办好自己的事情;学会用法律的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学会用说服教育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说服教育,不搞强迫命令,切实把群众不理解、不了解的事情讲清楚,宣传到位,把党和国家的意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角线社区居委会

  篇三: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2491字)

  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关于“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计划生育基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居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实现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治机制,现制定居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居民自治作为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切实抓好。

  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居民依照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通过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对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适应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发展的需要,对于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各项工作都必须实行依法管理。

  二是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客观要求。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仍在基层,广大群众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只有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明确居民与居委会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居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途径,居民才能够真正“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在计划生育中当家作主,才能调动居民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提高居民自觉依法生育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工作‘难”的问题和容易“反弹”的现象,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是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创新。通过居民自治,可以调动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网底建设,实现居委会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做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能够发挥居民参与和监督作用,保证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和经常化,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计划生育法制由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切实树立起以人为本的新理念,形成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新格局,开创计划生育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二、健全机制,确保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正常运行。

  推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建立起内容完备,动作有效的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运行机制。

  (一)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机制。在每年召开的居民或居民代表大会上,居民要听取居委会上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报告,讨论安排当年计划生育工作;讨论、修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计划生育合同;审议计划生育合同执行情况,落实奖励政策和追究违约责任;讨论决定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对计划生育户的优生、优待、优惠办法等。

  (二)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机制。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是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及居规民约的执行组织人员,负责居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同时,成立由居委会成员、计生员、居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的计划生育议事会,共同研究处理计划生育日常较大事项。要利用人口校、计划生育 协会、“会员之家”和居民小组长,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理、生殖卫生、避孕节育知识、致富技术和信息等;定期开展生殖卫生保健服务;及时送避孕药具上门;为计划生育困难户提供各项帮扶工作。

  (三)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和评议机制。在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的同时,要推选居民代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组成计划生育工作监事会,负责日常的监督工作,监督和评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居务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及时。居民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居委会干部是否严格按照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合同办事,是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等。计划生育居务公开是民主监督和评议的有效形式,要做到“四公开”:一是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居委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开;二是全居年度符合生育条件夫妻名单和服务证发放,人口出生情况等公开;三是独生子女优待、奖励落实情况,计生贫困户帮扶情况,社会抚养费收缴等情况公开;四是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的细则公开。

  三、坚持原则,正确处理好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中的几个关系。

  (一)处理好计划生育居规、民约、合同与法律、法规的关系。居民自治章程等居规民约,居委会与居民签订的计划生育合同在内容上,不得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计划生育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居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并做到既要约民,又要约官,在章程制度及合同面前一律平等,同时,居民与居委会人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要具体,使群众监督干部有实际内容,干部管理群众有明确标准;在制定的程序上,必须走群众路线,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和建议,由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二)处理好合同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居民委员会与计划生育重点户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协议书》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平等,不仅要明确居民应履行的计划生育义务,更要尊重居民享受的权利,针对居民的需求,明确居委会应提供的各项服务义务,体现为育龄群众服务的宗旨。同时,强调居民违约责任,更要强调居委会及其成员的违约责任。

  (三)处理好居民自治与镇级指导的关系,计划生育自治居委会协助镇级人民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镇级对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及时予以指导、支持和帮助。

  (四)处理好计划生育居民自治与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关系,居计划生育协会是居委会领导下的计划生育群众组织,是实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重要依靠力量,居计划生育协会既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帮助居委会实施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各项计划生育管理,又要代表广大育龄群众监督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的呼声,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四、加强学习,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居委会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学习用民主的手段,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真正办好自己的事情;学会用法律的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学会用说服教育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说服教育,不搞强迫命令,切实把群众不理解、不了解的事情讲清楚,宣传到位,把党和国家的意志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篇四:村居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2342字)

   为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贵州省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弘扬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我镇的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建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机制步伐,积极探索和加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新路子、新经验,指导和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意义

  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中央和省委都把人口和计划育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一设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中发[20XX]1号文件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育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关于“加快进入村(居)民自治、加快进入低生育水平”的要求,是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核心内容。实行计划育村(居)民自治,是人口和计生工作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农村人口计划生育新的管理体制、工作模式,推进方式和追求目标的有效探索;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民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高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环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加快实现工作思路、方法“两个转变”的必然要求。村(居)民治的含义是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的指导下,村(居)、支“两委”依照计生政策法规及自治章程,通过组织村(居)民参与村(居)计生工作的决策、管理、监督、宣传、服务等具体活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

  二、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目标、内容标准。

  (一)工作目标

  在我镇儒溪村被列为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村(居)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从而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内容中各项具体要求。

  (二)工作内容和方式

  1、村(居)民自治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实施、自治、推进“大主体”。其职责是:

  (1)镇人民政府为指导主体。整合各职能部门的政策资源,提供物资保障和技术服务,落实奖励优惠政策,改革考核办法,为建立农村利益共同创造条件,指导依法自治。

  (2)村(居)民委员会为实施主体。按照《村(居)民委员组织法》的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自治工作,着力构建利益共同体。

  (3)村(居)民作为自治主体。参与自治,在充分自愿基础上,以育龄群众为主,组建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通过小组的活动参与自治,维护广大村(居)民的合法权益。

  (4)村(居)计生协会为推进主体。建立民主监督评议小组,审查村务公开内容,组织民主评议工作,收集反馈民意,发挥作用,推进自治。

  2、自治的方式主要有公示式、公约式和公益式。其中:

  (1)公示式就是利用村(居)务公开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将计生的重要事项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告知群众,激发参与,接受监督。

  (2)公约式就是利用《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等形式,民主约定村(居)委和群众的权利和义务、监督等。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设定收费或罚款项目。

  (3)公益式就是镇政府把各级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合起来,把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扶持政策集中起来;把村级集体利益分配与计生村民自治效果联合起来;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优质服务与群众需求联系起来;从精神、物资、文化等方而建立与群体之间的利益链接机制,充分实现互助、互惠、互约,共同发展。

  3、具体措施

  (1)建立监督机构,以各村(居)计生协会骨干为主,成立由5人以上奇数组成的民主监督评议小组,具体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不计报酬。

  (2)监督内容,重点是《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计生诚信协议书》的实施和履行义务、违约金的收支、审核村(居)务公的内容。召开评议会,督促自管小组开展活动。

  (3)完善监督的办法,通过设置公示栏、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或接待日,走访群众、了解民意、建议和要求,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

  四、工作标准

  1、网络建设好。村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

  2、民主管理好。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3、诚信履约好。协议签订率达95%;依据协议。

  4、宣传教育好。村人口学校功能健全,能经常性、有针对性,面对面地向育龄群众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传授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科技致富等知识。

  5、优质服务好。能够为育龄群众在避孕节育、优生优一育、生殖健康等方面提供个程优质服务,开展避孕方法头fl情选择,避孕药具发放及时,术后、药具随访到位,综合避孕节育率和当年避孕育对象的避孕节育及时率达80%以仁。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的跟踪服务到位率达95%以_仁,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各项优质服务;全而推行避孕节育知识选择。

  6、依法行政好。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7、利益导向好。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子女保健费足额兑现,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个面落实,奖励扶助制度规范执行.

  8、任务完成好。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信息及时、全百准确、规范,按时按质完成年度人口计划和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9、连续3年以上达到“六无”标准:无早婚早育,基本无政策外生育、基本无大月份引产、基本无违约抱(捡)养子女、基本无人口出生漏(瞒)报、基本无计划生育集体性上访事件或重大案件发生。

  10、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为此,各村(居)务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总结提炼,不断深入发展,不断丰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机制的内涵,不断推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正常运行和顺利开展。

  蒲场镇人民政府

  二0XX年一月十日

  篇五:社区居民自治实施方案(2607字)

  为了贯彻落实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以及强化居民自治管理,调动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参与的积极性,做好新时期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保障群众主体地位,提高社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水平,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居民自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自治的方向,保证社区的发展与党的目标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社区自治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才能尊重和保护居民的民主权利,才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积极贡献。按照城乡统筹、“ 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改进社会管理,发展基层民主,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真正做到还权,扩大社区居民自治范围,落实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切实发挥社区居民自治作用,切实保障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的权利,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真正做到赋能,保障社区自治组织运行经费,赋予社区居民对基层政府的评价监督等权力,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真正做到归位,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夯实服务社区的基础,实现行政化的社区管理向社会化的社区居民自治转变,把社区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充分体现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愿,让社区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得到更加的深入,通过居民自治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贯彻到每一户居民中,将红梅社区建设成立更加民主、和谐的社区。

  二、培育社区意识,增强社区自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培育社区意识,重点是培育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的参与意识和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培育社区意识,对居民来讲,要认识到居民群众是社区的主人,既是社区建设的参与者,又是社区建设的受益者。因此,要用各种形式教育、启发、引导居民群众认识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参与管理社区事务和参与社区活动的责任。对社会单位来讲,要认识到共驻共建,责任共担是驻地社区的义务,资源共享,利益分享是驻地社区的权利。要引导驻地社区单位的服务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整合社区资源,加大支持社区建设的力度。对社区居委会来讲,要认识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自治性质,明确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自治权利。要充分发挥和沟通基层政府与社区的桥梁作用,加强对基层政府和公务员以及其他公务人员的行为监督,代表居民及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依法协助政府完成各项任务。要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激发居民参与社区自治和社区建设的热情。

  完善居务和财务公开制度,把居民群众关注和涉及居民利益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及时公之于众,接受居民群众监督。二是要健全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重大工作,事关居民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发挥居民代表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主要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民主监事会、居民委员会、居民议事小组构成。

  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是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民参与民主选举、 民主管理、 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 实现社区依法民主自治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讨论决议社区发展计划; 审议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社区集体收益分配使用方案, 对社区资产实行监管; 制定和修订居民公约、 居民自治章程; 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和居民委员会的重点工作; 对居民委员会、 社区内工作机构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进行评议监督; 改变或撤销居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选举居民议事会、 居民委员会成

  居民议事会是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授权的社区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监督机构, 其成员经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选举产生, 实行常任制, 一般不少于20人。居民议事会受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委托, 在闭会期间和授权范围负责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的日常工作, 行使社区自治事务议事权、 决策权和监督权, 商议社区日常事务, 组织召开临时会议。接受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和居民的监督。

  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是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闭会期间的常设执行机构, 执行居民会 或居民代表会议)的决议以及居民议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的决议, 向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 居民议事会负责, 接受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和居民议事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宣传国家法律、 法规和方针、 政策, 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负责制定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定期向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议事会汇报工作, 执行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议事会的决定和决议, 接受居民会议( 或居民代表会议) 和居民议事会的监督; 管理本区域内公共事务, 依法协助城市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全社区; 监督评价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的履职行为; 监督和评议辖区内社会组织及社工专干所提供的服务; 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区治安和社会稳定; 了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社情民意, 向基层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诉求和建议。

  三、建立创新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反映居民的诉求

  社区是反映居民诉求、协调利益关系的重要渠道。为此,要善于用民主、法制的方式、方法来指导工作,通过协调、协商、引导的方法,使各方利益主体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要通过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和参与意识,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居务公开、居民公约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推进和完善“民评官”、“民评政”、“下评上”等制度,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总之,社区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工作是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解愁。要注重通过推行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组织和发动居民,实施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社区工作者要学会在众多的工作中抓重点,突难点,把好轻重缓急,整体推进。要在组织、协调、谋划上下功夫。要全力体现社区的自治性、群众性、服务性的基本特征。真正把社区办成居民之家,办成居民社会生活共同体。

  篇六:社区居民自治实施方案(2358字)

  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政府和民众的沟通桥梁,社区的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区要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情,才能真正符合社区居民内心愿望、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基层民主建设,从而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社区不和谐因素及时得到解决,最终建成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街道关于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创建相关精神,强化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完善基层群众公共参与、公共治理和自我服务的自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大力引导居民群众积极投身到社区发展实践中,改善发展环境,积极主动服务居民,为完成街道“转型升级、优化发展”工作任务,促进社区创新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经***社区居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居民自治示范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把***社区打造成幸福宜居、和谐文明的优秀社区。

  二、总体思路

  以提高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建“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为抓手,以扁平化管理为载体,全力提升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努力为居民创造安定、祥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启动实施。

  1、动员部署:组织党员群众召开动员大会,使社区上下充分认识“居民自治示范社区”争创活动的目标和意义。

  2、座谈讨论:分别组织党员、群众、中老年、新市民等不同人群召开各类座谈交流会,围绕“何谓居民自治”、“如何居民自治”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明确本次创建的目的和意义。

  3、制定目标任务:通过调查问卷、群众讨论的方式,了解居民的需求和目标,严格对照街道相关文件精神,查找不足,明确职责,根据本社区实际明确工作任务。

  (二)第二阶段:开展活动,有序推进。

  1、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充分利用本次创建活动,对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现有的各类协会、自组织进行梳理。

  明确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三层中心架构,将35周岁以下青年党员全部编入“党员义务突击队”、“党员应急小分队”、“治安志愿者小分队”三支队伍,并民主推荐小分队队长,鼓励三支队伍自发组织各类活动,服务社区居民,促进和谐稳定。

  继续加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建设,统筹社区建设和居民需求,助推和谐社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区各项事务的健康发展。

  明确“***义工站”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的总队,统一部署原有的红袖标志愿队、巾帼志愿队、夕阳红志愿队等志愿队伍,协调开展关怀弱势群体、帮困困难家庭等活动,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治安巡逻、邻里互助等社区管理和服务。

  统筹社区秧歌队、锣鼓队、莲厢队等文艺团队,建立社区文艺团体联席制度,由社区分工人员、文艺团队骨干共同管理,鼓励文艺爱好者自发开展文艺活动,举办文体晚会。

  结合学习型社区建设和一团干一项目建设,筹建“***”, 为青少年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结合各类丰富青少年活动,共同创造和谐、温暖的团体氛围。

  2、丰富活动,强化自己教育。

  广泛开展各类政策法规宣传、科普教育、文体培训,利用各节日开展相关活动,丰富社区居民沟通交流和共同进步,提高居民基本素质,建设和谐文明的社区环境。

  3、创新社区工作机制,加强自我管理

  完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居民的三方协调会议制度。通过协调会议,解决三方在日常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制订完善社区各组织的职责及联席会议、协调会议制度。利用***花苑QQ群、***新生代2个QQ群进行网上办公,听取、处理居民的呼声,传达社区工作有关信息。充分运用***办公热线,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工作。

  4、扎实推进扁平化管理,分流社区事务

  服务大厅结合扁平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同时,对受理的各项事务根据实际分配给各个自组织,鼓励骨干参与到社区建设中,社区对他们的需求给予大力支持,并根据取得的成果,在居民代表大会中进行表彰。

  五、创建要求:

  一是社区干部深入居民楼道进行观察调研,一方面听取居民的意见,一方面挖掘骨干分子。了解居民对社区要不要自治、社区如何自治等内容进行调查。社区根据居民意见实行自治,确保社区自治获得居民的大力支持,迈出自治第一步。

  二是挖掘人力资源。充分吸收能力高、责任心强的离退休人员,参与到社区的自治组织中来,发挥他们的作用。结合各条线相关创建内容和上级部门要求,成立各类自组织,为自治提供组织保证。

  三是集思广益。在原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广泛组织居民座谈、论证和考察,确定社区各类建设方案,制定相关规定,并对管理方案进行公示。涉及所有社区建设项目,均由居民代表进行监督。每年,向居民公示财务支出明细,让大家了解收取的费用使用情况。

  五是科学管理,实现高度自治。积极探讨和研究居民自治建设,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本着为居民热心服务的理念,带领大家齐心协力,不负众望,做好工作。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执行情况,听取居民的反映,不断改进工作,争创一个环境清洁、人际和谐、平安乐业的小区,真正实现小区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六是彰显居民自治功力,居民百姓受益。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和谐社区的建设因之于居民、依靠于居民,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政府沟通基层社会的中介和桥梁,只有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保障居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让居民通过居民会议来参与讨论决定自治区域内的所有大事,才能反映大多数居民的意愿,避免居民的权利被僭越,达到民心顺畅,从而形成社区内真正的和谐,并为维系社区的长久和谐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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