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属什么_2017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0-04-19 来源:工作计划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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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防溺水工作,防止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的2017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计划,欢迎参考~

  篇一:2017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计划

  进入5月份后天气逐渐转热,进入溺水事故危险期、易发期、高发期,为预防学生擅自到河流水库塘坝游泳、玩耍发生溺水事故,敲响安全警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特制定201X年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

  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布置、亲自检查、亲自落实相关工作,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层层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防溺水工作机制,坚决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防溺水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防溺水安全教育,把“六不”落实到每一名学生。六一节前,结合近期全国发生的溺水事故,组织一次防溺水主题安全教育国旗下演讲、办一期墙报或黑板报、开一次班队会、搞一次主题宣传,让每一个学生必须熟记并做到教育部提出的防溺水“六不”、四个牢记和正确施救。

  防溺水“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四个牢记: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别下水;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

  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同伴落水我不怕,立即报警和求救;

  岸上船上莫惊慌,镇定自若找工具;

  搭救伙伴靠智慧,自身安全最重要。

  在学生中展开“防溺水——我应该怎么做?”大讨论,结合“1530”教育模式,做到每日一提醒,每周一承诺,每月一警示,让每一位学生实实在在地掌握防溺水安全知识,真正形成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强化监管责任,把防溺水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家长。

  给家长发放一封信、班主任发一则短信、召开一次家长会、做一次家访等形式,向所有学生家长通报最近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要与每一位家长签订学生溺水教育监管责任书,告知家长务必承担起学生离开学校后的监管职责,特别要提醒家长在放学后、周末和节假日加强对学生的看护和教育。

  (三)强化联防联控,把防溺水联控落到实处

  联系风河水务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河、公园水域安全管理,对以上水域进行排查,建立水域安全管理台帐,实行网格化管理,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所有水域和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阻止学生进入;协调风河水务管理处、公园管理处加强巡逻,及时阻止学生到以上水域及附近游玩、下水。

  三、加强应急事故处置,确保信息畅通。

  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学校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并第一时间上报事故信息,确保事故处理高效有序。

  篇二:2017小学防溺水安全工作计划

  为预防我街道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精神和《惠东县201X年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惠东府办〔201X〕26号)的部署,我街道将于5月25日至10月31日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我街道今年中小学生防溺水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防止中小学生溺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街道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街道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平山街道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副主任杨惠丽任组长,安委办公室主任庄启明、中心小学校长杨明建任副组长,党政办、综治办、城建办、农办、林业站、文化站、派出所、国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居)委会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小学,由中心小学校长杨明建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共同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

  (一)街道党政办要启动预防中小学生、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做好预防中小学生、儿童溺水安全防护工作的正面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标语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加强与县电视台的沟通联系,在黄金时段通过热点栏目、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戏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学生家长预防孩子溺水,引导中小学生不私自或与同学结伴到水库、河塘、建设工地残留水坑等处玩耍、洗澡、摸鱼等。并及时转发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二)街道安委办要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管理,在涉水区域设立警示标志和安全宣传栏,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游泳场馆的日常管理,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各游泳馆(池)的安全防范、卫生消毒、值勤巡视、紧急救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对管理松散、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限期整改,不符合开放要求的一律不得开放,切实保障参加游泳活动的中小学生的健康和人身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儿童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居)委会落实各个危险区域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将预防中小学生、儿童溺水责任事故列入安全日常管理范畴。对因管理不善、工作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溺水责任事故多发的地方、部门和学校,要提请街道和县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切实做好渡口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除工作,指导、协助各村(社区居)委会加强渡口的安全巡查,对需要坐船的中小学生进行安全引导和保护,确保中小学生的渡运安全。

  (三)街道农办、林业站要加强街道所有辖区山塘、水库、河流以及公园的内河、水(池)塘管理,在山塘、水库、河流及公园内河、水(池)塘显眼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并加强巡查管理工作。

  (四)街道城建办要加强因建筑工程而形成的水池(坑)等的管理,督促建筑有关企业单位及时回填危险水池(坑),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五)街道各派出所要研究制定中小学生、儿童防溺水事故稳妥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后,可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会同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对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六)街道国土所要加强取土、取石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取土、取石行为,督促有关镇政府对闭坑矿山遗留下来的坑洼进行回填,确实无法回填的应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七)街道水管所要加强水库管理,责成各类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设立警示标志,并要求水库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劝告中小学生不要擅自下水。要加强采砂场所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

  (八)中心小学要会同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有关单位加强江河湖泊、山塘水库、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以及沟渠桥梁的巡查管理,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建立健全巡查登记制度。台风暴雨影响期间以及事故多发地要设立固定或流动的宣传广播,加强防溺水警示教育。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各中小学校,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防范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管理,每年4月至10月期间,要积极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并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同时,要告知学生家长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法定监护职责,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九)街道综合文化站要会同县教育局、县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防溺水社会氛围。

  (十)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地方负责”的原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协调落实,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对本辖区内中小学生、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实行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的作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防范措施,突出抓好双休日和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督促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中小学生、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做到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同时,要加强辖区危险区域的巡查,排查校园周边及村(居)池塘、水库、江河湖泊、积水坑地等危险区域,及时报告街道办,严格督促相关业主落实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加强居民群众的教育,特别要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到预防为主 、及早预警和及时干预。

  (二)落实安全责任。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层级责任制,把责任分解到个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因工作责任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要带头排查,深入基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街道将派出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居)委会、街道属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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