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治理安全市场化建设实施方案_瓦斯治理安全市场化建设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13-10-07 来源:实施方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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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瓦斯治理工作进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瓦斯治理工作,建立瓦斯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体系和长效机制,实现矿井安全达标煤量,确保三年瓦斯治理规划的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了我矿瓦斯治理安全市场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深入开展“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努力构建“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将市场化机制全面引入瓦斯治理工作中,将质量标准化奖金与瓦斯治理工程量、工程质量、成本结合起来,将瓦斯治理相关人员的奖金考核同监督管理、验收考核责任结合起来,突出瓦斯治理效果在工资中的权重,建立矿领导对分管科室,科室对区队,区队对个人的内部市场化关系。

  二、组织领导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矿长、副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科、调度室、安检科、机电科、企管科、财务科、综合办、供应科科长及区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生产科负责。

  三、安全市场化运行模式

  (1)加强瓦斯治理管理人员考核,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加强瓦斯治理工程技术人员、监督检查人员、验收考核人员责任落实,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和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挂钩,提高各环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开展市场化标杆队建设。

  各区队要争创音西煤矿瓦斯治理安全市场话标杆单位,矿井在区队管理中要开展“标杆创建和对标管理活动”,切实发挥“标杆引领、示范带动”的作用,提升区队自我经营、自我管理能力。

  各单位加强瓦斯治理技术经济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管理,建立完善工作面瓦斯治理技术经济档案,收集现场资料、加强数据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指导今后瓦斯治理工作。

  (3)管理人员工资绩效考核处罚办法

  1、公司领导

  (1)副总工程师参加每月区域瓦斯综合治理总结会、布置会,每少一次绩效工资下浮0.1;副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井下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专项检查,少一次绩效工资下浮0.1。

  (2)瓦斯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不到位,造成瓦斯综合治理文化氛围不浓、职工意识淡薄,副总工程师绩效工资下浮0.1。

  (3)采掘开生产中,只重生产,不重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每次副总工程师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2、通风、监测方面

  (1)各开掘头面配风量不足,每次通防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由于管理不善造成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每次责任单位主管队长绩效工资下浮0.5;同时打开风门造成风流短路3分钟以上,每累计3分钟扣责任单位当班跟班队长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未按规定进行巷道冲尘的,每次责任单位跟班队长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2)各类瓦斯探头未按规定调校、未按规定进行断电试验的,每次扣除调度室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3)未按规定定期对进、回风巷进行检查,造成通风巷道断面不足,导致进、回风巷通风不畅,每次扣除通防队及生产科参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造成通风巷道堵塞的,每次责任单位主要责任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4)瓦检员未按规定对瓦斯进行检查,存在空班、漏检,每次通防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5)临时停工地点不准停风,否则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不符合要求的,每次通防队及生产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6)各种风门不按规定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次通防队及生产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施工单位不按照施工通知单要求掏槽的,每次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不及时打设风筒吊挂眼,每次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7)巷道贯通、风流调整,通防队必须有调风措施,并有队干及生产科人员在现场指挥,否则每次通防队及生产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8)监测系统故障未按规定及时处理,每次调度室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9)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串联通风(有措施除外),否则每次通防队及生产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3。

  (10)瓦斯探头,便携误差超过规定范围造成监测结果不真实,每次调度室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11)主风机不按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每次机电科及机运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12)未按规定测风的,每次通防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13)无措施排放瓦斯,每次通防队、责任单位及生产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3、机电方面

  (1)井下发现一处失爆,每次机电科和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2)井下供电不可靠,造成无计划停电,每次机电科、机运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3)因压风机管理不善造成风压不足,不能正常打钻的和压风自救供风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机电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2%。

  (4)机电设备“三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用品安全标志)不全而入井,每次扣机电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4%。

  4、工程技术方面

  (1)近煤岩巷、石门揭煤、煤巷掘进未按规定进行探煤和探地质结构的,每次扣除生产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2)采掘工作面施工没有进行地质素描,各种地质构造产状不清,未按规定及时上图的,每次生产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1。

  (3)不配合矿瓦斯综合治理示范化建设,每次相关单位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4)不按规定提前进行地质预报的,每次生产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5、开掘方面

  (1)不按要求及时施工钻场或其它防突工程,每次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5。

  (2)掘进工作面通风未实现“三专两闭锁”, 每次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5。

  (3)因风机管理不善造成无计划停风,每次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5。

  (4)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瓦斯超限不超过10秒钟,每次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8。

  (5)局部通风机不能实现自动倒台的,每次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6)电器设备保护甩掉不用,每次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8。

  (7)损坏风门溜子道挡板或溜子道挡板处放置煤袋数量不足(每道风门6袋),每次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8。

  (8)不按标准安装压风自救装置,每次通防队、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9)各类瓦斯探头未按规定悬挂,每次责任开掘区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6、采煤方面

  (1)工作面超通风能力生产的,每次责任采煤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2)电器设备保护甩掉不用,每次责任采煤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3)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出现超进尺回采,每次责任采煤队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8。

  7、其他

  (1)设备未按要求到位,影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每次供应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2)瓦斯综合治理资金未按要求到位,影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每次财务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3)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影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每次企管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4)瓦斯综合治理工程结算不及时,影响工资结算,每次企管科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5)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内外协调不到位,影响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每次综合办管理人员每人绩效工资下浮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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