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板房每平方价格】活动板房采购合同协议

更新时间:2021-07-25 来源:验收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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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活动板房购销、安装合同

  甲方:  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 XX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活动板房购销、安装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为 “***”品牌的“拆装式活动板房”(以下简称“活动板房”)。 2、活动板房的规格、面积、单价、金额:(项目依据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佰  拾万  仟佰 拾  元角  分。 备注:

  (1)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签认的数量为准。

  (2)活动板房夹芯材质为玻璃棉,燃烧性能为阻燃A级。

  (3)要求安装后的活动板房达到抗震8级,抗风10级,并预留防风加固装臵。

  (4)合同期内本综合单价固定不变,综合单价由材料费、搭设安装费、运费、税费和其它杂费等构成,即达到甲方验收合格前乙方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活动板房总面积计算规则:

  (1)活动板房主体面积=外墙外边长×外墙外边宽×层数 (2)室外楼梯、走道面积=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 (3)雨蓬面积=雨蓬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4)总面积=(1)+(2)+(3)

  单层活动板房的雨蓬部分按雨蓬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数量计算,双层活动板房的雨蓬只计二楼部分,按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活动板房主要材料标准及要求:

  第二条  活动板房安装

  1、乙方进场前,甲方应提供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活动板房基础,否则由此造成的进场时间及工期延误责任不在乙方。

  2、乙方进场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第4点的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及活动板房使用过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进场日期:在甲方通知乙方后 日内开始进场安装;安装工期:暂定为  日,即年月日安装完成并通过甲方验收;安装地点:  。

  4、为便于现场的协调及顺利施工,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

  5、活动板房的安装及验收以甲方确认的方案设计图为准,同时符合建

  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满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6、活动板房的安装基础应远离高压线(水平投影距离15米以上),与深基坑或临边应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以保障活动板房安装及使用的安全。

  7、甲方应按乙方设计的基础图纸进行活动板房基础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以保证活动板房安装的工期及质量。

  第三条  工期顺延及延误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安装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增补及项目的增加。 2、现场水电无法满足安装要求。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提供活动板房基础。 4、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在考虑以上因素顺延工期后,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活动板房的安装,每延误一天,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  元。

  第四条  验收及交付

  1、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完成可以验收的通知后,组织验收人员到现场与乙方对活动板房共同验收,并共同签署《活动板房验收情况表》;若存在问题需乙方整改,乙方须按期完成整改并再次通知甲方验收,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不论甲方是否验收,都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板房的工程质量责任。

  2、如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未到场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和交付手续完成。如甲方组织人员现场验收时,经通知乙方,但乙方未到场,视乙方认同甲方单方的验收结果。

  3、验收合格或使用后,活动板房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篇二:活动板房施工合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项目活动板房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1)房屋面积=外墙柱外边长×宽×层数;

  2) 室外走道、楼道面积=每层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楼梯4.5平方每部,楼房走廊雨棚75%面积计算一层平房雨棚50%计算。

  3)总面积=房体面积+室外走道,楼道面积+雨棚面积。

  2,、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括材料采购、运输、包装、税金、利润、附件、卸车、安装、等为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单价不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项目费用。  3、计量方式:最终按实际完成合格的总面积进行计量。

  4、合同总价按照:最终结算按合同单价×实际完成合格的总面积进行计算。 三、本工程工期为合同签订当天起算,要求在2013年2月7日前完成。 四、本工程安装布置依甲方出具的平面布置图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一、乙方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进场并开始安装施工,由甲方确认并指定材料、设备堆放地点。

  二、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楼面承受活荷

  2三、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产品出厂合格证、政府质监部门的质检报告和产品说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乙方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或加盖本单位红章的复印件应在产品进入现场交付的同时,一并向甲方提供,质量证明书要与实物相符合,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第三条 工程施工、验收:一、乙方应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活动板房安装施工,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二、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及乙方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造型方案为准;需改设计方案的,须经由双方协商同意。

  第四条 价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一、最终按实际完成合格面积进行结算。二、结算资料经甲方项目部确认由甲方项目经理并经甲方公司预算中心审核盖章后,方作为最终结算凭据和要款依据。

  三、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四、付款方式:本活动板房工程竣工验收后付结算总价的55%,余款40%作为保质金,若无质量问题3个月内付清,5%六个月内付清。

  五、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开具同等金额的乙方本厂收据。

  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乙方责任:

  1、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

  2、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交工,每迟交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价款总额的10%。如乙方在达到此限额后仍不能交工,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由于安装不符合甲方的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4 、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对甲方的设施、人员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5 、乙方应为自有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安装施工过程中若非因甲方原因而对乙方人员、设备造成损害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6 、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7 、乙方应提供本工程相关资料,若提供的资料不完整,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2、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提供必需场地、水电等条件;3、开工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已确定的设计方案;

  4、甲方如需调整材料规格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

  5、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由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含产业政策变化等人为因素)

  3)甲方未按时提供必需施工条件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由甲方负责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第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

  本合同标的物质保期为年,该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保期内,如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均由乙方无偿更换或维修,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答复并派人到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积极进行维修,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到达或拒不修理时,甲方有权派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因此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将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若因乙方所供标的物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及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卖方责任。

  第七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应本着诚恳谅解的态度来妥善解决双方在合作中可能出现的纠纷,若协商不成可向买受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板房工程乙方不得再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及所用材料、设备的材质、规格。

  二、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战争等,不含产业政策变化等人为因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有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临电、临水源头,施工所产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本合同自买卖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双方之间的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五、甲方提供的图纸,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的本工程的施工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由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有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甲、乙双方实地按行业标准验收,工程安装结束后柒天内,甲、乙双方进行验收,若甲方在乙方安装结束柒天内,既无说明又不进行验收或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 邮编: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活动板房工程施工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长沙市现代服务中专学校活动板房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长沙市现代服务中专学校活动板房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沙坪

  3、工程内容:长沙市现代服务中专学校活动板房工程施工。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由承包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承包范围活动板房基础、墙、吊顶、屋面、门窗、有门向的跑水、地面防潮、复合地板、强电、室内不锈钢管及地柜。

  三、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发包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开工日期后的  个工作日内。

  四、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  合格  ;

  2.发包方聘用的现场工程师代表为_ _;

  3.所搭设活动板房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规格及质量(如需变更,必须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代表签认)。

  4. 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5.工程应安全、可靠,交工验收后,保修按临建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  个月。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五、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_¥226000_元,即人民币_贰拾贰万陆仟元 整(不开税票)。详见施工图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本工程签订施工合同后发包方支付承包方8万元备料款,工程完成主体(盖完屋面瓦)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全部完成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  内支付完全部工程款。

  七、双方责任:

  1.发包方

  1.1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1.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1.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2.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2.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2.4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2.5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2.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1.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人民币__  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2.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造成承包方无法按期竣工的,发包方应将工期顺延,如因发包方责任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方应向承包方作出相应补偿。

  2.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九、其他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并签定补充协议。

  甲  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日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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