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生服务系统|深圳市考生有办理关事项通知及附件

更新时间:2017-04-24 来源:2007年中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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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将于12月14至18日进行,现将深圳市考生有办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已按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考完规定应考的所有课程(含实践课)。

  2、考生所有合格课程的成绩均在同一个准考证号中(如存在不同准考证号,或有的课程是在外省考的,应在今年11月1日前已在我省办理了转考、免考手续)。已用于办理毕业手续或已转出外省的成绩,不能直接用于毕业申请。

  3、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准确无误。

  4、无违纪记录(如有违纪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

  5、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

  二、申办毕业手续的办法:

  申办毕业手续的主要程序是:考生上网申请毕业登记并打印表格→填写表格并交毕业审定费→提交表格及其他毕业材料。具体为:

  1、12月14~18日,考生自行上网登陆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Indexks.jsp),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登记,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详见网上申请毕业登记流程图(附件二)。

  2、填写好《毕业生登记表》背面的“本人简历”;交所在单位填写“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并加盖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可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盖章),注意其他项目不要填写;到深圳发展银行交纳毕业证审定费38元。

  3、12月15~18日,考生提交毕业生材料。

  (1)考生申请毕业需提交的材料:

  专科:网上打印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审定费缴费票据。

  本科:基本材料与专科相同;另外,还必须提供原有学历证书(专科或以上)以及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验证要求详见第三项 “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的说明”)。

  (2)提交材料地点:柏泰培训中心(福田区八卦路610栋四楼,电话:25924241、25924246)。

  (3)提交材料时间:

  办理 时间12月 15日12月 16日12月 17日12月 18日上午下午上午下午上午下午层次专科专科专科专科本科本科所有独立办班专业专业会计法律学前教育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护理学英语日语计算机应用公商企业管理所有其他专科专业会计法律英语其他所有本科专业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为1:00—6:00)

  注意: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自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考生如对本人个别课程是否符合毕业要求没有把握,应及时做好按广东省现行要求考齐所有课程的后备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仍须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三、办理本科毕业手续需对原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

  省考办规定,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其原有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除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大专毕业证书外,均需自行提前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联系电话:020-37626810;或委托省学历认证中心深圳代办点办理(地址:深圳市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二楼服务大厅,电话82294164)。申请下半年本科毕业的考生,应于当年11月1日前办理原有毕业证认证手续。

  四、考生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1)领证时间:2008年4月,考生可于4月初上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或拨打电话960900查询毕业审核结果及发证时间。

  (2)地点:请于08年4月初留意“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上通知(也可拨打960900查询)。

  (3)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来领取;如由他人代为领取的,应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

  附件(点击可下载):

  各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各独立办班单位:

  2005年下半年独立办班考生申请毕业定于12月12、13、14日和21日进行,在我办(地址:建设六马路16号)三楼对外办公大厅办理初审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12月12日12月13日12月14日12月15—20日12月21日上 午 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 8:30(70人)政务院 专科 9:30(80人)政务院 本科 10:15(50人)其他院系11:00(60人) 华南理工大学 8:30 (60人)星海音乐学院 9:15(50人)10:00(50人) 广州美术学院 10:30(40人) 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 广东金融学院 11:00(50人) 华南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 8:30(50人) 9:30(50人)10:30(50人) 11:00(50人) 本段安排为面向社会考生办理申请毕业手续。 由于独立办班考生与面向社会考生申请毕业数据的处理关系,故不接待独立办班考生办理。 华南师范大学 音乐系、体育系 8:30(60人) 美术系 9:30(50人) 数学系、计机系 科教院、政法系 10:00(40人) 广州体育学院 北达专修学院 侨光学院 10:30(50人) 下 午 中山大学 中文系 2:30(60人) 珠江管理学院 3:30(50人) 4:00 (50人) 4:30 (50人) 华南农业大学 2:30(50人) 3:30(50人) 4:00(60人) 省农业厅 市乡企学院 4:30(60人) 华南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 2:30 (50人) 经济学院 3:30 (50人) 4:00 (50人) 4:30(50人) 市考办 整理材料 校对数据 打印名册 备注 各办班单位通知考生按上列时间安排前来办理,以避免排长队久候。 请各办班单位负责落实通知考生,做好组织工作,安排老师带队 ,在申请毕业的当天或次日收齐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务必于12月26、27日这两天内到广州市招考办四楼会议室完成校对《毕业生名册》、填写有关栏目和盖章确认等工作。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83862072、83868080 — 8502

  附件一 : 广州市 2005年下半年独立办班考生申请毕业程序

  附件二: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专业表(独立办班考生填表格式)

  附件三:申请毕业考生情况表

  附件一:

  广州市2005年下半年独立办班考生申请毕业程序

  一、验证 (考生在申请毕业的当天先填写一份《申请毕业专业表》,后领取《申请毕业考生情况表》)

  1、凭《申请毕业专业表》,带备《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书》(必须是同一个准考证号的课程合格证书)的原件查核申请毕业专业规定的必考课程是否已全部通过 (加考和选考课程成绩的打印是否齐全?考生必须自行对照验核) ?如电脑数据中无合格成绩的课程,须上交课程合格证书的复印件。然后 领取 《申请毕业考生情况表》 ,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和修改已打印的各项内容,并在规定栏目签名确认和填写申请毕业专业代码。

  2、办理本科毕业登记的, 除按上述要求外,还应出示专(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历鉴定证明等材料:( 1)持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者,只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 ( 2)持非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民教育系列专(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前一个月以上 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办理学历鉴定), 毕业登记时须出示专(本)科毕业证书、学历鉴定证明的原件,并上交其复印件。 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不同,则须交专科阶段学习期间的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所有复印件应使用B5复印纸(26×18cm)。

  二、交费 凭盖有“验核”章的《申请毕业专业表》交费。

  三、打印表格 凭交费《收据》、 已核对修改好的 《申请 毕业考生情况表》、《申请毕业专业表》和需要补录成绩的并盖有验核章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打印 《毕业生登记表》 .

  四、领表 凭交费《收据》领取: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务必核对已打印的内容有否错漏, 若有错漏,立即提出 )。

  2、考生档案袋》一个。

  五、交表须知

  1、考生领取《毕业生登记表》后,必须于初审的当天或次日按表中的要求填写,“考生在单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栏目可由办班单位加具意见或回原工作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 于当天或次日交回办班单位。

  2、考生交回办班单位的材料有:

  ( 1)《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 2) 补录成绩的《课程合格证书》复印件。

  ( 3)若申请本科毕业的,还须上交专(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鉴定证明复印件或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专(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若专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不同的考生,还应上交专科阶段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 ( 复印件应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有复印件应使用 B5复印纸) .

  ( 4)《考生档案袋》一个(考生须填写袋面上的各栏目,《考生档案袋》由办班单位保存至发毕业证书)。

  请考生注意: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一届办理。申请毕业材料待省考委审核批复后,其结果 (约4个月后)由学校发给考生。

  特别提示:考生申请毕业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请参照《办理学历证明须知》。

  附件二: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专业表

  ( 独立办班 考生填表格式)

  准考证号( 12位数)

  姓 名

  性别

  申请本科专业代号

  申请本科专业名称

  申请专科专业代号

  申请专科专业名称

  备注:

  1、考生可根据自己课程合格情况选择毕业专业,请认真填写申请毕业的专业代号及专业名称。

  2、凭此表验证,打印《申请毕业考生情况表》。

  附件三: 申请毕业考生情况表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一、拨打查询热线

  拨打16883585,即可查询。(目前此服务只适于中国电信固定电话和小灵通,每分钟收费1元,客服热线020-87047571,客服时间:周一至五 9:00-12:00,13:00-18:00)

  二、手机点播

  移动用户(大众卡除外)编辑短信:3准考证号,发送到0950055进行查询,资费2元/条

  (此项服务全部为点播方式,不产生包月费用;客服电话:0755-28811899)

  三、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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