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范文

更新时间:2020-10-15 来源:2014年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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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文化局、文化办局(办):

  为加强省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落实《2014年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对省市文化产业项目实施管理的意见》规定,2010年月日,市文化局组织监察室、文化办、财务等相关人员,分别对仁怀市、红花岗区、遵义县、湄潭县、桐梓县、余庆县、务川自治县、大同镇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执行文化产业建设改造项目个,补助资金万元,各县区严格遵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层层把关,财务帐目、表册清楚,未发现有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问题;申领报批手续完善,发放基本做到了开三联单由银行直接发放,印章齐全、手续符合相关规定;专项资金发放基本实现通过银行打卡发放,确保了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了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杜绝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一)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省级专项资金105万元全部到账,具体使用情况:

  1、湄潭“天下第一壶”茶文化陈列馆建设,用于绿化、雕塑、进山大门等工程支出30万元;

  2、遵义日报社印务中心技术改造,用于支付购买印刷设备的银行贷款30万元;

  3、务川民族文化园建设,主要用于第一期工程的前期工作10万元;

  4、红色舞台艺术剧目《红军魂》打造及经营,主要用于《红军魂》新增服装、道具及添置演出设备20万元;

  5、黔北苗族、仡佬族服饰挖掘整理、设计制作及开发运营,用于设计、制作、租赁5000余套大型文艺演出舞台服装15万元。

  (二)市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仁怀市

  仁怀市设立基本帐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到位资金20000元。分别在建设仁怀市酒都百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项目中,用于改善经营条件购置落地空调两台;完善收费和管理系统添置电脑和防盗器;方便顾客阅读和休息添置桌子和凳子,资金使用率100%。

  2、红花岗区

  专项资金统一账户管理,设有专帐核算,专人管理,2014年—2009年批准专项资金75万元,已使用72.8万元,结余2.8万,资金率97%。具体情况:2014年,大型红色剧目《红军魂》项目,用于《红军魂》剧主创人员费用5万元,《红军魂》剧舞美制作费8万元,《红军魂》剧服装制作费3万元,《红军魂》剧音乐制作费4万元,合计20万元;2008年,大型现代川剧《娄山关月》项目,用于《娄山关月》剧主创人员费20万元,《娄山关月》剧舞美制作费10万元,合计30万元;2008年,海龙温泉主题文化旅游景区项目,用于建设高山温泉区室内文化泉、展示温泉文化的木廊道、水上表演台等共20万元;2009年,独竹漂培训表演项目批准使用专项资金5万元,用于扎竹排5000元,拍专题片、宣传片4000元,购音箱设备5000元,制作广告架4000元,购道具4000元,合计使用2.2万元,结余2.8万元。

  3、遵义县

  遵义县设立基本帐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批准专项资金20万元,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具体情况:2008年,刀靶陈烈馆的基础设施建设,用于旅游公厕建设6万元,景点标识牌1.8万元,景区简介、示意图制作1.2万元,制作入口区永久性标志牌8000元,聘请英文翻译2000元,合计10万元;2009年,枫香镇苟坝会议会址维护工程10万元。

  4、湄潭县

  湄潭县设立基本帐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批准专项资金万元,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具体情况:

  5、桐梓县

  桐梓县设立基本帐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批准专项资金50万元,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具体情况:周西成祠、桐梓海校文物旅游开发项目,用于周西成祠修缮工程及桐梓海校布展30万元,用于艺术团改革20万元。

  6、余庆县

  余庆县设立基本帐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批准专项资金5万元,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具体情况:余庆县泥塑式艺品开发项目,主要用于厂房生产车间和管理用房的装修,其中,29500元用于购买磁砖,20500元用于购买门。

  7、务川自治县

  务川自治县设立基本帐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批准专项资金30万元,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具体情况:2014年,仡佬文化长廊建设10万元;2008年,务川县仡佬文化中心文化建设10万元;2009年,抗旱救灾宣传10万元。

  8、赤水市

  赤水市设立基本帐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批准专项资金10万元,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具体情况:赤水市独竹漂培训表演基地建设项目,于2008年申请到文化产业发展补助资金10万元,自筹资金10余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资金投入200248元,其中完成河道1公里清淤疏浚(费用:92000.00元),购置表演器材60套(费用:6000.00元),服装60套(费用:9300.00元),救生器材60套(费用:6000.00元)。租用、购置管理用房1间(费用:27250.00元),并挂牌开展培训工作。先后开展两期培训50余人次,费用共计59698.00元(学员生活补助45000.00元、教练工资6000.00、投保4770.00元、杂支3928.00元),大多数能独立完成水上独竹漂表演动作。

  三、项目实施及收益情况

  全市共执行文化产业项目个,专项补助资金万元,资金于20年底全部下达到县、区财政。

  (一)省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收益情况

  遵义县,黔北苗族、仡佬族服饰开发运营项目完成后,承接了“多彩”大赛、迎奥运文艺演出、2008年酒类博览会等的服装设计、制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业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红色舞台艺术剧目《红军魂》经营状况良好,由大策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市场化运作,已赴全国巡演144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遵义日报社印务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基本完成,满足了《遵义日报》和《遵义晚报》的彩色印刷要求;务川民族文化园建设一期工程已竣工,二期工程方案已完成;湄潭“天下第一壶”茶文化陈列馆建设正在洽谈准备中。

  (二)市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收益情况

  1、仁怀市

  仁怀市酒都百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总投资120万元,在仁怀市城中心葡萄苑休闲广场旁二楼800平方米的商场,建成规模大、档次高、环境好的综合文化市场,主要经营图书、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等销售业务和图书阅读(览)、电子阅读、网络等服务项目。公司于2006年9月正式开始营业,两年之内创造利润10多万元,上缴利税40000多元,上交管理费等30000多元。

  2、红花岗区

  红花岗区大型红色剧目《红军魂》,从2006年底在遵义公演后,通过大策划文化公司的市场运作,赴全国巡演至今,演出场次达400余场,观众人数达50万人,途经、四川、重庆、湖南、江西、云南、福建、江苏、上海等省、市,总收入近500万元整;大型现代川剧《娄山关月》,从2009年5月在遵义公演后,通过大策划文化公司的市场运作,演出场次达50余场,观众人数达5万人,作为被选为省庆祝建国60周年和解放60周年的献礼剧目和荣获2009年省“五个一工程奖”的殊荣,得到了非常高的赞誉和鼓励;海龙温泉主题文化旅游景区项目,截至目前为止,室内装修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灯光及亮化工程完成百分之六十,景观及园林绿化已完成百分之八十以上。文化包装方面,用于展示温泉主题文化的木廊道、水上表演台、木亭等已初具规模。预计在2010年元月可试营业;独竹漂培训表演在湘江河上演出后受到了领导和观众的高度评价和热烈欢迎,央视及全国多家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进一步宣传了、宣传了遵义的红色文化,产生非常好的社会影响力。

  3、遵义县

  遵义县刀靶陈烈馆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竣工投入使用;枫香镇苟坝会议会址维护工程正在进行中,计划2010年投入使用。

  4、湄潭县

  湄潭县设立基本帐户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批准专项资金20万元,专帐核算,专人管理。具体情况:

  5、桐梓县

  桐梓县周西成祠的一期工程已顺利完工,海军学校也正在布展之中,艺术团改革正在进行中。

  6、余庆县

  余庆县余庆县泥塑式艺品开发项目完工后,成立了遵义泥牛黄工艺品有限公司,从此告别小作坊步入大市场。提供约200个就业岗位,年年产绿陶工艺品2万件,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年利税总额30万元。

  7、务川自治县

  务川自治县仡佬文化长廊建设已完成,仡佬文化中心文化建设竣工,建成仡佬文化碑林,抗旱救灾宣传效果显著。

  8、赤水市

  赤水市独竹漂培训表演基地建设项目,处于培训初期,主要是开展免费观赏性表演,收益尚不明显。

  四、好的方面

  各县、区项目财会均能按照财务制度和“三专”要求,基本做到资金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财务收支帐务明晰,银行票据齐全。资金使用流程清楚,有审批,物质通过政府采购,支出帐务与资金流向凭据相符,县级拨付与镇级到帐资金相符。

  大多数县区文化产业项目均已完成,并投入使用。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通过自筹资金、多渠道筹措等方法,加快了文化产业项目进程和工期,取得了良好的收益。

  五、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资金使用明细不清。个别单位将各项开支笼统上报,并未列出使用详细清单,没有注明具体款项干了什么事,买了什么东西,对工程建设起了多大的作用等。

  (二)专项资金监督保障不健全。大部分县区没有对项目进行监理及监督,特别是对项目资金使用环节及程序上没有进行公示,有的只公示款额,没有注明使用时间和验收时间、验收人等公示内容,公示单位没有加盖单位公章。

  (三)专项资金报表上报不及时。大多数县区对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能够及时整理总结上报,缺乏组织领导和统计管理,不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专项资金使用及项目落实情况。

  (四)项目收益情况不明。大多数县区完成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完成了辖区文化产业项目工程。但对于后期如何开发利用,还存在盲点,对于项目收益情况还不是很清晰。

  六、工作要求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通报和现场反馈,请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工作方法和措施,力争抓住项目攻坚的黄金阶段,切实抓好整改。各县区纪检监察机构要充公发挥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及监督,确保各项目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尽快得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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