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太仓学区房】2017年大连学区房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1-06-02 来源:高中英语作文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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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学区房的最新政策都有哪些呢,家长朋友们赶紧看看吧,以下是CN人才小编搜集并整理的大连学区房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大连学区房最新政策

  什么是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

  对于即将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来说,首先需要了解一个名词“指标到校”,完整的表述就是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政策(以下简称“指标到校”政策)。

  所谓“指标到校”,就是在初中升高中录取时,从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中确定一定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大连市户籍的初中本学区在籍学生(即“指标生”)。

  市教育局依据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数和市内各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本学区学生数,将市内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生”的指标分到市内各区,各区再将分得的每一所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指标生”数分配到各个初中。

  中招录取时,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指标生”。也就是说,对大连市户籍学生,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都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升高中时就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如果在本市初中学习期间有过不在本学区学校就读的经历,初中升高中时将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连取得学籍并就读至少满一年且在初中期间没有不在本学区就读经历的,户籍在中考报名开始之日前进入大连市的,初中升高中时可以享受“指标到校”政策(2017年户籍转入时间截止到4月底)。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15年开始我市普通高中取消了择校生录取批次。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根据考生成绩和填报志愿情况,先录取报考统招志愿的学生(高分段志愿),再录取“指标生”。

  2017年,市内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生的比例占总计划的70%,同一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因此,这里提醒各位家长,是不是“指标生”,对学生今后初中升高中会有很大影响,因此,即将面临小学升初中的学生家长们,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学生初中期间不在本学区就读对将来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各种不利影响。为了初中升高中时能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请让即将升入初中的孩子到本学区学校就读。

  大连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式?

  2017年各区的年度学区划分方案在5月底前向社会公示,家长可到区教育局或区政府网站具体查询。

  什么是“本学区”?判断是否是“本学区”依据是什么?

  上面在介绍“指标到校”政策时提到一个“本学区”的概念。判断一个学生是否是本学区学生(也就是“指标生”),主要依据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的房产证和户口簿(以下简称“两证”)以及学生实际居住地。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原件。

  学校接收学生入学,原则上要求户口簿和房产证一致,如果因特殊原因造成“两证”不一致,以学生家长房产证为准安排学生入学。有多套房产者,以实际入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学生家长有独立房产证但另外还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按学生家长独立房产证所在学区就近入学。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和有利于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一调配到指定学校就读:

  ①学生家长无房产证而在其亲属或租借他人房屋居住的;

  ②学生家长无独立房产证与其他人共有房产证的;

  ③集体户口无固定住房的;

  ④在非住宅性质房屋居住的;

  ⑤因房屋动迁暂未回迁且无房租房的;

  ⑥其他情况。

  以上几种情况,都要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指定的学校就读。对不服从调配自行选择学校者,就是非本学区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小学没在本学区就读,初中如何回到本学区?

  在今天的家长会之前,各小学已经对毕业年级的学生进行了学区认定,认定结果将下发给各位家长并签字。

  对于一些没在学区内小学就读被认定为“学区外”(本市户籍的学生不在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就读)或“借外”(非本市户籍的学生不在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为了让他们在将来初中升高中时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市教育局统一规定,2017年6月1日至6月15日期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除外),请家长持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为学生办理回学区内学校的转学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小六归口”。

  具体办理流程为:

  ①家长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大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

  ②家长持《转学联系表》、房产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先后到→转入学校(即“两证”所在地的学区内学校)→转入学校主管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就读学校主管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因贷款购房暂无房产证的,须提供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原件。

  办完“小六归口”手续后,学生可以继续在原来小学学习,小学毕业后“对口直升”到学区内初中学校,秋季开学后直接到学区内初中学校报到即可。如果不办理“小六归口”手续初中不在学区内学校就读,学生在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家庭住址发生变化如何就学?

  “小六归口”后到初中开学前,如果因购房造成房产证地址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请家长在9月1日新学期开学前务必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在转学手续没有办完之前,暂时先到原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待转学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后才能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

  如果没有全部办完转学手续就到新购住房所在学区初中学校就读,大连市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就会把学生自动列入“未报到学生”名单中,在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进入初中后,关于转学有哪些规定?

  进入初中后,如果因购房造成房产证地址和户口发生变化且学区已改变的,家长应及时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初三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对于无房产证租赁房屋者,无论是本市还是外地户籍,初中阶段不允许以租房地址发生变化作为转学的理由。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已经有两套或多套房产者,初中学区以“小六归口”时选定的初中实际居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两套或多套房之间的转学手续。例如,某家长有A、B两套房,如果“小六归口”时学生选择初中在A房学区上学,初中学区就是A房学区,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A房学校和B房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对在小学毕业学区认定时还有其他学区房子的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初中学区也以“小六归口”时选定的学校或初中实际居住的房产证地址所在学区安排学生入学,升入初中后不再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房子所在学区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也就是说,大学附属学校职工子女,如果“小六归口”时学生选择初中在大学附属学校就读,初中学区就是大学附属学校,如果同时还有其他学区的房子,升入初中后,就不再办理大学附属学校和其他房子所在学区初中学校之间的转学手续。

  不执行以上规定的,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是否可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

  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校不得给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空挂学籍,也不得招收不办理转学手续的其他学校学生就读。

  如果学生将学籍空挂在学区内学校而到另外学校就读,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将对空挂学籍进行异动处理,学生即使以后再回到学区内学校,初中升高中时也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小学升初中是否允许考试?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7]1号)中明确提出,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根据儿童、少年身心发育的特点和义务教育的性质所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用于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各小学不得为任何初中学校的违规招生进行宣传动员。因此,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任何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举办的小学升初中选拔性考试都是违法违规的,家长不要盲目让孩子参加这些选拔性考试。凡小升初不按规定入学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民办初中、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在招生和转学上有哪些规定?

  民办初中和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属于全市招生的学校。在民办初中、大连市第十五中学就读后再转出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的起始时间不得早于6月1日,结束的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招生结束后,从市内五区其他学校再转入民办初中的学生,初中升高中时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初中学校会对初中升高中时享受

  “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公示吗?

  为了充分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确保“指标到校”政策公开透明,初中学校会对“指标生”在学校网站或学校醒目位置进行两次公示,公示时间均为一周。第一次公示是在初三年级中考报志愿前一周,第二次公示是在学生被中考录取后一周。

  因此,在这里提醒各位家长,初中期间一直到第二次“指标生”公示没有结束之前,学生实际居住地必须是学区内房屋,且与学生家长的房产证、户口簿一致,以确保您的孩子初中升高中时可以享受到“指标到校”政策。

  对初中准备到有“在本校连续就读

  学籍满三年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国内其他城市学校就读的学生,需要家长做什么?

  因为国内部分城市的初中学校有“在本校连续就读学籍满三年才享受‘指标到校’”的政策,所以凡是在我市小学毕业后准备到这类城市(如北京)读初中的学生,请学生家长一定及时告知您的孩子所毕业的小学,由学校将您孩子的电子学籍保留在小学毕业生库里,使您的孩子将来在这些城市享受到相应的升学政策。

  对未告知学校具体原因擅自离校的学生怎么办?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当学生学籍发生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离校前未告知学校具体原因的学生,学校会在学籍系统中将其置为“其他离校”状态。学生被设置为“其他离校”状态后,无论回户籍地还是在流入地,将来都无法注册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因此,无论本地还是外地户籍家长,都要在进入初一时填写一份《及时办理学籍转接手续承诺书》,向初中学校做出承诺:如果在初中阶段学生离开学校,家长要及时为孩子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如果不与学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擅自离校的,将来出现任何问题由家长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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