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地分赃|坐地分赃的故事

更新时间:2018-11-09 来源:地方战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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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坐地分赃的解释:意思为(匪首、窝主等)不亲自偷窃抢劫而分到赃款、赃物,也指盗贼就地瓜分赃款、赃物。 坐地:固定在某个地方。赃:赃物,指窃来的财物。

  关于坐地分赃的成语故事:

  明朝小说《醒世恒言》卷三十六介绍了一种在吏部走后门当官的规矩,名字叫“飞过海”。明朝沿袭元朝制度,吏员每三年一考,三考合格,即为考满,考满的吏就可以去吏部候选当官。但是有了资格并不一定能当上官,人多位置少,什么时候能上岗是很难说的。于是就有人发明了一种抢先的办法,这便是“飞过海”。

  《醒世恒言》中说:“原来绍兴地方,惯做一项生意,凡有钱能干的,都到京中买个三考吏名色,钻谋好地方,做个佐贰官出来,俗名唤做‘飞过海’。怎么叫做‘飞过海’?大凡吏员考满,依次选去,不知等上几年。若用了钱,挖选在别人前面,指日便得做官,这谓之飞过海。还有独自无力,四五个合做伙计,一人出名做官,其余坐地分赃。到了任上,先备厚礼,结好堂官,叨揽事管。些小事体,经他衙里,少不得要诈一两五钱。……所以天下衙官,大半都出绍兴。”

  用坐地分赃造句:这家伙坐地分赃,发了一笔横财。

  坐地分赃的近义词:坐地分账、坐享其成

  坐地分赃的反义词: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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