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道路施工安全保证书范文

更新时间:2021-08-23 来源:保证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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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证按交管部门核准的施工时间、占路范围、交通维护设施和专职维护人员对京开高速路灯改造工程进行施工。

  二、保证导行路路面平整。

  三、保证交通维护设施的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国标标准进行使用及码放,对每次占路施工作业指派专人进行现场交通疏导,并要求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指挥。

  四、对施工现场的交通设施进行保护,保证不碰撞、不损坏、不污染交通设施,设专人看管、维护和清理,如有上述情况,应及时向交管部门报告,及时修复交通设施,并承担修复费用。

  五、保证应急方案所需各种设施能按方案及时到位,在施工时如遇以外情况,应立即启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若有伤员必须立即对伤员采取相应的紧急救助,并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热线,现场作业时如发生火情,应立即启动消防预案,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如有伤员,还需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热线。

  六、保证夏季施工时安排防汛设备,防止路面塌方。

  七、保证施工期间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必须穿反光背心,不得打闹、酗酒、离岗、脱岗,如发生特殊情况、意外事故,必须要及时汇报施工现场领工人员,采取相应紧急措施。

  八、保证按照交通部门核准的工期进行施工,在因遇到特殊天气及其它意外情况,需要延期施工的,应及时上报交管部门,待批准后,再行施工。

  九、保证听从现场民-警指挥,保证交通安全,并按要求配置足够数量的施工专业协管员队伍,协助民-警有效疏导行人和车辆。

  十、 保证在施工前按国标规范码放足够数量的交通维护设施,在施工期间维护好设施,在施工完毕后撤出设施、恢复交通,如若因施工期间交通维护设施不齐全、未按国标码或施工完毕后遗留下交通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或损失,一律由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单位法人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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