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三重一大|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0-09-09 来源:乡镇街道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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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办发[2008]62号关于《市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三纪字[2016]62号《市实行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我镇决定于2016年9月开始对农村实施“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公开、民主理财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导,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保持我镇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成立“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下称服务中心),建立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的计算机网络监管系统,对各村(居)委会和村小组(以下统称为村集体)的“三资”进行委托式服务、电算化核算和规范化管理。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网络系统,对各村集体的“三资”资料和信息实施远程查询和实时监管。健立健全简明、规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主要任务

  (一)确定委托代理服务机构

  根据我镇所属各村(含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居委会及居民小组,下同)的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业务范围、工作职责和隶属关系,并组织运行。

  (二)依法履行委托程序

  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村民群众的意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决定,并进行各村组的“三资”清查、公布、确认、登记和交接工作。由各村集体与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经镇司法所见证后,履行交接手续,将村组的“三资”移交到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为管理。

  (三)建立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1、建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2、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规定。

  3、建立各单位的“三资”台账,代管各种原始凭证和资料。

  4、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建立审计监督渠道。

  5、组织报账员培训。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镇村组“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计划、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任务分工

  (一)财政所负责“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编制、工作职责、委托代理服务协议等相关工作。

  (二)镇农业中心负责制定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点单位进行“三资”清查、确认。贵。

  (三)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制定农村“三资”工作中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四)镇司法所负责对村组所签定的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书进行见证,并履行交接手续。

  (五)各村(居)成立一个领导小组,人员由村“两委”干部2—3名,每个村小组选派1名有威信、懂政策、会财务的村民共同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全村宣传发动,依法进行“三资”清查公布确认、制表、委托等相关工作。

  (六)各村(居)民小组相应成立一个工作组,人员由村委会选派1名干部、村小组三员和3—5名有威信、懂政策、会财务的村民共同组成工作组、负责本村小组的宣传发动,依法进行“三资”清查公布确认、制表、委托等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16年8月22日~9月15印发宣传资料和张贴悬挂标语,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解释工作,打牢工作基础。

  (二)清产核资。

  2016年9月16日~10月,各村集体进行“三资”状况自查;镇领导小组在村集体自查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核实;向村民公布账目进行确认;对村民提出的意见进行核实、调整。

  (三)机构筹备

  。2016年l1月,镇确定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设施、设备的筹备装配;确定服务中心主任人选、配齐服务中心财会人员和各村集体报账员,组织上岗培训;连接调试网络系统;配齐各种印鉴、印章;下发各种统计、登记报表。

  (四)委托交接。

  2016年l2月,各村集体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依法履行委托手续,与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书;向服务中心移交完整、真实、准确的“三资”账目、资料;服务中心登记整理各村集体移交资料,建立台账、办理银行账户、发放专用票据。

  (五)规范核算。

  2016年1月起,镇服务中心启动运行,按照《市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市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会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为各村集体实施“三资”代理服务。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已成为弓}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敌化干群矛盾、导致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符合省纪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我镇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因此,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委会书记要亲自抓,组织精干、得力、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成立领导小组,保证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搞好“三资”管理工作,对于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时机,通过写报道登报、电视台报道、出板报、挂横幅等宣传手段,向农村群众深入宣传“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原则、方法、程序、手段等,消除农民群众在思想上的顾虑和认识上的误区,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解释工作,争取农村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配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增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业务能力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的人员参加工作。工作过程中,要按照任务分工、阶段划分和时间节点,坚持以我为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集中精力,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协调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效率。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在工作过程中要探索建立我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因此,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找准我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办法和制度,并及时地总结阶段工作的经验,及时地发现问题,不断地加以改进、完善和规范,保证我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高质量地完成。

  (五)立足现有,着眼发展。

  镇服务中心运行后,首先要理顺服务中心与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与村民小组之间的各种关系,同时,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着眼未来,着眼发展,充分论证和准确把握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我镇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预测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使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措施、方法和制度适应全镇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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