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19-05-17 来源:党委党建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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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党章赋予党委和纪委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斗争的“牛鼻子”,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切实履行好这“两个责任”。如下是中国人才给大家整理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篇【一】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庆办发电〔20xx〕86号)要求,现将市发改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认真学习,吃透精神。委党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党组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庆发〔20xx〕2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庆发〔20xx〕23号)等文件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掌握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方式方法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吃透精神,把握精髓,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领导,靠实责任。明确和细化了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了委党组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机制。采取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四式管理”,突出抓导向、抓整治、抓源头、抓改革、抓表率“五个重点”,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格局。

  (三)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委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委党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体系,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当领导主体、示范主体、落实主体和推动主体角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选好用好干部,杜绝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化问题。进一步支持纪委履职,保证了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作了市发改委《党组主体责任链条式传导、倒逼式追责图》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解表》,并及时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年初,委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各科科长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一对一约谈。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委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三是认真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紧密结合分管工作实际,细化实化职责分工,排查找准党风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有效管控、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统筹安排、齐抓共进。每季度听取1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情况汇报,主动了解掌握直接管辖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加强教育引导,督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班子各成员每半年向委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四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市上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县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相关制度,县级干部对婚丧嫁娶、出国出境、住房办公、子女从业、家属经商等个人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度,并逐一记入廉政档案。同时,加强节假日期间干部监督管理,严禁公款送节礼,实行公车登记封存入库,杜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的发生,促使全委党员干部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维护了党员干部良好形象。不断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增强了服务意识,改进了工作作风,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强化教育,源头治理,全面落实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

  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派驻纪检组长不再分管和承担发改委业务工作,回归主业,全力尽责,切实担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抓”。

  一是抓组织协调。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协助委党组分解工作任务,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任务落实。制定印发了《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安排意见》,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职工学习教育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等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抓纪律检查。自觉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主动检查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继续做好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工作,加强简政放权、规范审批流程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机关财务管理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我委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是抓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对委党组的重大决策、党风廉政重点工作任务、干部选拔任用、党务政务公开、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

  四是抓作风督查。结合全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着力整治了审批事项多、程序繁杂,项目建设中存在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项目实施中督促检查少、科室之间推诿扯皮,该办的事不办或不及时办理,个别干部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出勤不出力等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五是抓案件查办。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下大力气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化和各类乱收费问题。对全市医疗、教育、涉农等事关民生利益方面的乱收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推动了民生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惠民政策的全面落实。同时,不断畅通信访举报、效能投诉、政风行风热线渠道,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积极性还不够,对责任制范围内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二是在执行制度规定和落实监督制约上还有差距,个别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还有待提高;三是内部管理仍需加强,制度建设和权力制约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严格按照市委、政府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创建“三个生态”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二是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全面落实监督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诫勉和追究,有效遏制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或不在状态、出勤不出力等“庸懒散软”行为,在全委营造“勤廉高效、服务优良”的工作氛围。

  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篇【二】

  20x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东郭镇党委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为抓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化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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